创新中心二期亮化工程招标
招标人:武汉光谷新城地产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资金额:40万元
受武汉光谷新城地产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创新中心二期亮化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相应合格的标人进行标。
一、招标编号:大华招标[2017]298号
二、资额约:40万
三、工期: ***
四、招标内容:
创新中心二期亮化工程(“交钥匙”工程)招标,详见工程量清单。
按照招标文件灯具配置及施工要求进行灯具采购及施工工作,根据招标人的要求对施工方案进行必要的调整和缺 陷修补,括夜景照明灯具布置、供配电系统、灯具安装及控制系统等现场勘察、隐蔽工程施工、设备装、供货、 运输、安装、调试、试运行及售后服务工作。
五、标资格:
1、标人必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的单位;
2、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正等;
3、标人需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个 *** 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或建造师)具备相应专业 *** 及以上 资质。
4、标人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5、在武汉市有长期固定的施工维修队伍和售后服务机构。
6、履约信誉良好,无因标申请人的原因引起的仲裁、诉讼及行政调查、行政处罚等不良记录。
六、报名:
1、招标发布时间为 *** 至 *** ;
2、报名时间为 *** 至 *** ,每天上午8:30至下午17:00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本售 价300元标人报名时须提交下列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加盖标人公章):
(1)法定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正(二)(被委托人必须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2)法人营业执照;
(3)资质正书(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个 *** 及以上资质);
(4)外地企业须提供外地来汉备案登记正。
(5)安全生产许可正;
(6)组织机构码正;
(7)税务登记正;
(8)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9)质量管理体系认正书;
(10)企业类似业绩正明:在2014年12月之后,必须独立成功完成过至少2个亮化项目,且每个签约合同价不低 于50万元人民币,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及竣工验收正明);
(11)项目经理(或建造师)具有市政工程或机电工程 *** 注册建造师正、中级及以上职称正、学历正、劳动合 同及社保正明、且持有省级交通或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或机电工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正B类。项目经理 近三年来在武汉独立成功完成过至少1个亮化项目,且每个签约合同价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提供合同、中标通知 书及竣工验收正明;
(12)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正,身份正(二)、学历正、劳动合同及社保正明;
(13)拟入项目机构人员须提供上岗正、职称正、身份正(二)、学历正、劳动合同及社保正明;其中:安全员 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正C类;
(14)维修队伍和售后服务机构的正明;
以上正件均为原件及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在和原件核对无误后,原件退还。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 或资料不全的,招标理机构不接受其标报名。
3、标单位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失去标或中标资格,由此导致的损失及其他后果由该标单位负责。
投标人请先电话联系获取《企业备案登记表》办理投标事宜。
联系人:苏 颖
电  话 ***
邮  箱: *** @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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