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双阳区土地房屋征收拆除机构选定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码:CCDG2017Z07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双阳区土地房屋征收拆除机构选定项目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政府土地房屋征收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现对本项目择优选择入围单位,欢迎符合招标文件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长春市双阳区土地房屋征收拆除机构选定项目
2.2招标规模:对长春市双阳区内土地房屋征收后需要拆除的建筑物、构造物等相关设施拆除服务;
2.3项目地点为:长春市双阳区内;
2.4服务期:自合同签订起两年(服务期内没有完成的项目,可以延续至项目结束)
2.5入围数量:选定三家拆除公司,负责双阳区内土地征收后需要拆除的建筑物、构造物等相关设施。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 *** 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稳定专业的施工队伍及相应的施工设备。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房屋建筑专业注册建造师 *** 及以上执业资质,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 投标单位近年承担过至少一项以上类似拆除业绩。
3.4本项目代理人必须为拟配备的项目经理担任,提供法人授权书及社保证明。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和吉建管【2016】1号文件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121120171215(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530时,在长春市双阳区建龙尊邸北门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营业执照副本;2.资质证书副本;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5.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6.社保证明;7.企业业绩证明文件。上述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3本项目招标文件仅接受现场购买,不另行邮购。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801041330分,开标地点为长春市双阳区建龙尊邸北门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人:长春市双阳区人民政府土地房屋征收办公室
信用代码:122011200519
址:长春市双阳区
编:130600
人:高敬东
话: ***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大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长春市双阳区建龙花园5110
联系人:贺志钢
话: ***
20171211
注:本招标公告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最新发布的招标公告内容为准;本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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