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县2017-2018年农村公路改造(维护)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CEITCL-JL-QTFW-171215
经通化县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下达的【20171208】-0151号文件批准,通化县2017-2018年农村公路改造(维护)PPP项目拟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运作,并授权通化县交通运输局作为项目的实施机构。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社会资本合作方进行采购,特邀请有意向的社会资本提交资格预审申请。
一、项目名称:
通化县2017-2018年农村公路改造(维护)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项目规模及建设内容: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1)农村公路项目:204.65公里( *** 公路1.8公里,四级公路202.85公里);
2)独立桥梁项目:96.04米/4座(小桥)。
、项目投资金额及投资方式:
本项目建设总投资为21,749.3930万元
四、工程建设地点:通化县境内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采购需求:成交后与政府方出资代表共同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承担通化县2017-2018年农村公路改造(维护)PPP项目的投融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及移交等工作
七、项目合作期:项目合作期暂定为22年(含建设期2年,运营期20年)
八、社会资本资格审查条件:
社会资本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中国大陆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企业法人联合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之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与本项目投资相适应的足够的投融资能力及项目业绩要求。
社会资本为联合体的,应具备以下条件:
1)联合体成员数不得超过三家,联合体中最多两方为施工企业,作为施工方承担工程建设,同时,联合体中可存在财务投资人,不承担工程施工建设任务,负责项目的投资运营工作,各成员均应为独立企业法人;
2)同一潜在社会资本不能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联合体,也不能既独立参与投标又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
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其他成员的权利义务、出资额或出资比例;
4)联合体协议应明确联合体中的施工方为联合体牵头方,并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资金筹措、委派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建设、运营阶段的主办、协调等工作;
5)联合体组成后不得再发生变化;中标后,未经项目实施机构的书面同意,联合体的成员结构、相互关系及出资比例均不得变动。
1、主体资格
1)社会资本为独立企业法人的,注册资本1.5亿元人民币及以上。
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年检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 (含)或以上资质。
3)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满足本条第(1)项要求,联合体成员至少有一家必须满足本条第(2)项要求。
2、商业信誉
1)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内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均无行贿受贿记录;
2)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目前未处于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状态;
3)近三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
4)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应符合上述商业信誉基本要求。
3、财务状况
1)净资产不少于3亿元人民币(以经审计的 2016年年度财务报告为准)。
2)最近连续三年每年均为盈利,并提供近三年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独立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
3)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4)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上述财务要求。
4、投融资能力
1具有对本项目的投融资能力,取得银行出具的在有效期内不低于人民币1.8 亿元的可用授信额度(以授信合同或银行出具的证明为准)。
2)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满足上述投融资能力要求。
5、项目经验及业绩
在中国大陆地区,近五年内( *** 至今,以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拥有以下业绩:累计完成过30公里 *** 以上(含)且包含路基、路面公路工程施工业绩(全幅高速公路及 *** 公路长度按二倍计算)或作为项目社会资本至少承揽过一项及以上金额1亿元人民币及以上的投资项目。
九、社会资本资格预审方式
本项目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法,经评审合格的申请人(社会资本)可应采购人邀请参加下一阶段采购,有3家以上社会资本通过资格预审的,采购人将继续开展采购文件准备工作;项目通过资格预审的社会资本不足三家的,采购人将在调整资格预审公告重新组织资格预审;项目经重新资格预审后合格社会资本仍不足三家的,可以依法变更采购方式。
十、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申请人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于20171211日至20171215日(法定假日及节假日除外)上午08:30-11:30下午13:00-16:00,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协议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公章,到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十一、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递交
各报名单位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情况者,采购人将取消其响应资格。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于201812上午10:30分,送达地点为长春市南关区平泉路1017号二楼会议室,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财经报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等媒体上发布。
十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通化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通化市通化县同德路1277号
联系人:杨雷
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平泉路1017号二楼
联系人:李
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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