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州市交流干部周转用房建设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工程交易编号:2017208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州市交流干部周转用房建设项目已由高州市发展和改革局高发改综 [2017]18号、高发改综【2017】51号核准建设,项目发包人(招标人)为高州市房产管理局建设资金资金市本级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工程概况:建设1栋10层的电梯公寓。建筑总面积约4988.32平方米,首层层高4.9米,第二层至第十层层高3.1米,层数10层,建筑总高度约33米。招标控制价10310487.17元。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内容施工总承包,包括基坑工程、主体建筑、设备安装、消防工程、室内装饰和室内水电(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3计划施工工期: *** (根据茂名市委《市委常委会议决定事项督办通知》(茂常督〔2017〕85号)文件规定,中标方必须在 *** 前竣工投入使用,工程包括基础工程、建筑主体、设备安装、消防工程、室内装饰和室内水电,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以上(含 *** )资质,营业执照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广东省外企业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显示正常登记,且投标人拟派人员必须已经在该平台录入。未在茂名地区办理建筑行业企业入茂信息登记的施工企业在中标后28日内到茂名市相应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3.2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须持有建筑工程 *** 以上(含 *** )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目前未在其它在建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当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为 *** 注册建造师的,广东省外企业所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须为 *** 注册建造师)。

3.3 经企业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核准,投标法人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本工程项目经理至招标公告发出日止最近两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本证明材料由投标人自行到企业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办理,证明材料原件装订到投标文件正本,复印件装订到投标文件副本)。

3.4投标企业至招标公告发出日止最近两年内无不良的诚信和欠薪记录,(本证明材料由投标人自行到企业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住建局办理,证明材料原件装订到投标文件正本,复印件装订到投标文件副本)。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无需办理投标报名手续,招标文件于 *** 发出,投标人自行登录“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yzx.maoming.gov.cn/)网站首页“建设工程-招标公告”找到本项目的招标公告后,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及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持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的,均可直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2 投标人并于递交投标文件时缴交招标文件资料费人民币500元,以及提交相关材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01020900地点:高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州市府前路57号,电话 ***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投标注意事项

6.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在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规定时间内以匿名方式在“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yzx.maoming.gov.cn/)”进行网上提问(点击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上“招标文件网上提问”)。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将对投标人的问题统一做出澄清和解答,并发布在“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投标人应自行留意招标人(或招标代理)发布的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或补充内容。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2开标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准时到场。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民营经济报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高州市房产管理局

地    址:高州市站前路

联 系 人:黎生       电话:

招标代理:茂名市建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茂名市油城九路1号大院名雅花园首层74号

  人:梁生      电话:

日期: ***

作者:茂名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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