郸城县汲水乡等10个乡镇派出所建设项目 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郸城县汲水乡等10个乡镇派出所建设项目已由郸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郸发改投资[2016]113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郸城县公安局, 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投资及县财政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郸城县汲水乡等10个乡镇辖区内 2.2 建设规模:建筑面积:8449平方米 2.3 总投资:1557.759981万元 2.4 计划工期:7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建筑面积:8449平方米 2.6 标段划分:11个标段 具体划分为:一标段:城关镇派出所(新城派出所1690平方米); 二标段:汲水乡派出所570平方米; 三标段:虎岗乡派出所1410平方米; 四标段:宁平镇派出所946平方米; 五标段:白马镇派出所711平方米; 六标段:东风乡派出所513平方米; 七标段:丁村乡派出所664平方米; 八标段:张完乡派出所664平方米; 九标段:钱店镇派出所664平方米; 十标段:汲冢镇派出所617平方米; 十一标段:监理。 2.7 本次招标参与资格预审的家数,9家以上实行资格预审,9家以下(含9家)资格预审将不再进行,资格预审改为资格后审; 2.8 本次招标实行电子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一至十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或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十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 *** 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需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同一个建造师只允许申请一个标段。 3.4 投标人必须申请注册加入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诚信库后,才能参与本市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网上电子招投标活动。 4.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11日至2017年12月15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周口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统(网址http://www.zkggzyjy.gov.cn/)凭CA数字证书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7年12月11日至2017年12月15日17时前(过期后软件不支持下载),在周口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统(网址http://www.zkggzyjy.gov.cn/)凭CA数字证书登录,并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成功后下载招标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纸质资格预审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1款,地点为 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窗口)。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必须与纸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一致作为备份。 6.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周口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一份(.zktf格式)。上传的投标文件应使用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具体操作方法详见周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业务操作手册》。 6.3本项目评标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其投标。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郸城县公安局 地 址:郸城县境内 联 系 人:杨少华 电 话: *** 代理机构:河南金利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周口市八一路南段106号 联 系 人:王存洋 电 话:0394- 7868288 8.监督人 监督部门:郸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电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