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县塔尔镇泉沟应急排洪工程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E630100007601876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通县塔尔镇泉沟应急排洪工程已由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以大政 [2017]377号文(文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现委托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本项目招标事宜。资金来源国有。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类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大通县塔尔镇泉沟

    (2)招标内容:治理沟道总长度1.0Km,其中修建钢筋混凝土排洪渠975m(其中明渠940m,箱涵35m),桥涵5座(每座5m,共25m),安装铁艺护栏1678m。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18760001001

标段名称:大通县塔尔镇泉沟应急排洪工程

发包内容:治理沟道总长度1.0Km,其中修建钢筋混凝土排洪渠975m(其中明渠940m,箱涵35m),桥涵5座(每座5m,共25m),安装铁艺护栏1678m。

计划工期: *** 至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 *** ](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 *** ](含)以上。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未经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1个标段进行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至 *** ,每日上午9:00到12:0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30到17:00,在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西宁市城西区海湖桥北金座维尼谷),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 09时30分,地点为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西宁市城西区海湖桥北金座维尼谷)。

5.2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下列媒介同时发布:

    ■ 青海省招标投标网(qhzbtb.qhwszwdt.gov.cn)

    ■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

    ■ 青海经济信息网

    ■ 《西宁市公共资源服务平台》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

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大通县桥头镇人民路49-1号

联系地址:大通县桥头镇解放南路221号(雪峰花园)

联  系  人:杨女士

联  系  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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