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朝阳华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建平县国家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项目建设办公室委托,对建平县2017年新增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补充设计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已办理招标备案,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建平县2017年新增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补充设计工程
2、建设单位:建平县国家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项目建设办公室
3、建设地点:建平县太平庄乡要道吐村、干沟子村
4、信息发布: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建平县人民政府网-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
5、质量标准:合格
6、资金来源:中央及省补资金
7、计划开、竣工日期:2018年1月11日—2018年5月31日(140天),具体开竣工日期以签订的施工合同为准。
8、工程规模:建设高标准农田3225亩。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 (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 *** (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中级(含)以上水利行业技术职称,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和资料员需经水利系统培训并持证上岗。
2、投标人须具有具备资格的信用评价中介机构出具的信用评价报告(BBB级及以上)并附相关网站的网上查询记录。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被“全国水利信用信息平台”、“信用辽宁”列入失信黑名单和“省水利信用信息平台”公告禁止参与投标的市场主体不得参加本项工程投标。
5、投标人在招投标过程中所提供的资料必须保证真实有效,如提供虚假资料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三、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1、报名要求: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须本人持身份证并携带以下证明材料(除资质证书可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外,其他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份装订成册)到朝阳华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法人代表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投标的提供);法人代表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授权委托人投标的提供);
(2)法人诚信证明(格式符合辽宁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辽水建管【2014】136号文件规定要求,必须是企业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并加盖防伪公章);
(3)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不需提供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信用报告(附信用辽宁网站查询记录);
(5)项目班子成员证件[项目班子成员应为水利行业且是投标企业的在职人员,以提供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一年及以上)或劳动合同为准];项目经理[资格证、注册证、安全B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附职称评定审批表);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的水利系统培训上岗证书;
(6)近三年(2014年12月1日-2017年11月30日)类似业绩证明材料至少一项(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为准;类似业绩包括国土高标准农田或农业综合开发或新增粮食生产能力项目);
(7)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
2、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1日— 2017年12月15日每日上午8:30时至下午16:30时,过期不予受理。
3、报名地点:朝阳华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4、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12月11日— 2017年12月15日每日上午8:30时至下午16:30时。
5、招标文件发售地点:朝阳华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6、招标文件售价: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7、投标保证金:不超过招标控制价的2%,具体金额详见招标文件。
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四、开标时间及地点:
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1月3 日 9时00分
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平分中心(建平县红山街道人民路149段2号即西环岛农业发展银行东侧一楼)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建平县国家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项目建设办公室
招标人地址:建平县红山街道人民路53号(建平县政府二楼)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朝阳华宇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建平县叶柏寿镇建安路8号中兴大厦四楼
联系人:金志永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