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项目建设资金来自政府专项补助,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比选人为锦江区柳江街道办事处。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二、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比选人

(项目业主)

锦江区柳江街道办事处

项目名称

柳江街道社区戒毒(康复)工作站装修工程

建设地点

柳江街道潘家沟社区12组

计划工期

***

建设规模

及投资金额

投资金额约为人民币8.84 *** 万元)

比选范围

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述全部内容。

工程质量要求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工程款拨付

按照《锦江区政府投资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锦财发〔20158号)执行。

即:1.签订施工合同并进场施工,支付不超过合同金额的30%工程价款(不含暂列金);2.竣工验收合格,再支付不超过合同金额30%工程价款的工程进度款;3.竣工结算审计后,逐步结算剩余工程价款。最终审定金额的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无息支付。

三、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具备不低于 *** (含 *** )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报名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税务登记证、取费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法人身份证等复印件加盖鲜章以及企业法人身份证明原件,省外企业须有《四川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或《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的复印件加盖鲜章,若委托代理人的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四、报名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的比选申请人自愿报名。

2.报名需采用银行转账形式交纳比选保证金人民币1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成都大慈寺支行

全称: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政府柳江街道办事处

账号:51001498436058000018

3.报名时间为:从2017年12112017年1214日,每天9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

4.报名地址:柳江街道办事处。

五、投选文件递交

1 *** ,柳江街道办事处通知参选单位领取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投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21914时,地点为成都市锦江区柳江街道办事处。

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4.投标文件内应包含本公告第三条“资格要求”中所要求提供的所有资料。

5.投标文件需密封并加盖鲜章。

六、比选程序

1.比选人及监督人员对密封情况检查。

2.比选小组由街道、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街道纪工委全程参与。

3.评选办法: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投选人符合性审查都通过的情况下,由比选小组成员认定,合理低价投选人为中选人,但中选人的投标总价不得低于招标控制价的85%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及中选公示均在锦江区公众信息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比选人(全称):锦江区人民政府柳江街道办事处

  址:柳荫路96

  编:610063

联系人:胡勇波

联系电话:028- 85950312  手机136080916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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