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
招 标 公 告(资格后审)
标段编号: AJY170330-01SG
        南京悦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项目NO.2016G12地块项目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建发改[2016]055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45200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一、江苏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1、标段名称:施工总承包
        2、工程地点:建邺区河西南部20-7地块
        3、工程类型:特大型工程
        4、建设内容:房屋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园林绿化古建筑工程;
        5、结构类型:框架剪力墙结构
        6、工期要求: ***
        7、工程合同估算价:100000.00万元
        8、招标内容:基坑支护工程;建筑给水排水工程;通风空调工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幕墙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电梯安装工程;消防工程;民用建筑土建及水电安装;地基与基础工程;园林绿化工程;
        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本次招标施工总承包范围共有11栋建筑,其中1-3#、5-7#、9#为住宅楼,4#为门卫及公厕,8#为物业及配套,10#为开闭所,11#为物业用房。总建筑面积约14.1825万平方米;地下室面积约5万平方米;层数为30层;其中地上层数28层;其中地下层数2层;建筑物高度100.6米,基坑深度为-9.7米。招标形式采用公开招标。
        10、工程规模:建筑面积:29100 m2;基坑深度:9.7 m;空调制冷量:7230.71 冷吨;装饰工程面积:95000 m2;幕墙面积:62153.21 m2;幕墙高度:92.5 m;层数:30 m;高度:97.65 m;台数:16 台;建筑面积:141825 m2;建筑物层数:30 层;其中地上层数:28 层;其中地下层数:2 层;建筑物高度:100.6 m;其中地下室面积:50000 m2;造价:49638.75 万元;单体最大建筑面积:141825 m2;幢数:11 幢;钢结构跨度:0 m;重量:0 吨;建筑面积:141825 m2;根数:1868 根;桩形:钻孔灌注桩 ;桩长:51 m;园林绿化面积:30000 m2;造价:3000 万元。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 *** (含)以上。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 *** (含)以上。
        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是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gzy.njzwfw.gov.cn/njggzy)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含相关工具软件使用费),售后不退。
五、资格审查方法:
        1、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2、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规定,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7)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 ,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为:
        
        3、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规定,因工程技术复杂或者具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增设的资审合格的可选条件为:
         投标企业自 *** 以来承担过单项建筑面积85000平方米及以上且地下建筑面积3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工业厂房除外)(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竣工时间为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四方责任主体(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出具的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并且清晰可辨认;如提供的证明材料中面积出现不一致,则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为准,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所示面积需为版,手填及其他证明均不予认可;否则视为未提供。)。
        4、投标人资格审查由本工程的评标委员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审。为了便于评审,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以下材料在“e路阳光”信用平台录入: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以及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如有)、业绩资料(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材料。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六、评标方法:
         本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
         1、不采用两阶段评审
2、采用暗标
3、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办法
   评分制: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中确定的评审要点,对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分。
4、评标基准价计算与修正方式:方式一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方法五:开标时由投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上述方法之一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
   方法四: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
基准价修正方式:采用该方式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其基准价的计算。
5、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6、报价评审偏差
   总分:100分。投标报价:89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的每增加1%扣1.5分,每降低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7、施工组织设计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4.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及质量保证措施;
   5.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
   6.项目管理班子的人员配备、素质及管理经验;
   7.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8.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9.冬雨季施工、已有设施、管线的加固、保护等特殊情况下的施工措施;
   施工组织设计:5分。
8、其他评分因素
   信用评分:6分使用南京市住建委信用评定分值
七、其他:
         1.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2.本工程设有最高限价,最高限价最迟将于投标截止日前15日以澄清或答疑的形式告知所有投标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投标报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3.项目负责人须取得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在有效期内,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本单位基本账户支付,投标保证金由投标单位自行进账,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的在途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到达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专用账户,并开具保证金确认函,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5.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时到场参加开标会并递交上述原件,开标时当场核对上述原件,未按规定到达开标现场或到达现场但未完整提供上述原件的,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标段的投标权。
6. 投标人必须提供近半年(2017年5月至2017年10月)为所报项目负责人连续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必须是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机构公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由投标人自行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如项目负责人不需要缴纳社保,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投标人自行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7. 本公告中所述项目负责人即为项目经理。
八、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 19时10分到 *** 19时10分为止
        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公告
招标人:南京悦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人地址:南京市江宁区苏源大道19号 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栋8楼
招标人邮编:210000 代理机构邮编:210000
招标人传真 *** 代理机构传真 *** -8050
招标人联系人:管经理 代理机构联系人:季小赟
招标人联系电话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8045, ***
招标人电子邮箱: 代理机构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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