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路招字[2017] 21号
一、招标条件
景德镇市S411乐镇线示范工程的初步设计项目的招标,已由景德镇市公路管理局以 景路养字[2017]75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景德镇市公路管理局乐平分局 。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加地方政府配套,招标人为景德镇市公路管理局乐平分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名称:S411乐镇线示范工程初步设计。
(二)招标单位:景德镇市公路管理局乐平分局。
(三)项目概况:本工程为景德镇市S411乐镇线示范工程初步设计,项目位于S411乐镇线从乐港镇经镇桥镇至G206,道路总体走向由北向南,起点与省道S307相交,路线设计时基本沿老路(X092)中线拟合线位,部分路段裁弯取直,途径乐港镇、里首村、渡头村、蔡家村、浒崦村、镇桥镇、古塘村等重要村落,路线全长14.56km。项目总投资约7985.16 万元,本次招标约 5257.93万元,计划工期为11个月。
(四)招标范围:S411乐镇线示范工程初步设计范围内的 “畅、安、舒、美”工程、S411省道K0+000~K14.555.344段安保工程、亮化工程、景观节点、道班工程的初步设计等相关工作(含勘察、测绘及方案编制)。
(五)标段划分:壹个标段。
(六)投标补偿:投标人须承担所有其准备和参加投标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招标人对未中标人不作任何投标补偿。
(七)定标原则:得分前三名为中标候选人。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设计单位,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行业(公路)设计专业 *** 及以上资质、工程勘察专业 *** 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专业 *** 及以上资质;
3、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与本招标项目专业相适应的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业绩要求:企业近五年内(2012年4月1日—2017年3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类似公路工程设计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设计合同、设计图纸、图审备案表、竣工验收材料等,以上材料中的二项证明材料,设计合同必须提供)。
四、投标人报名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时间,获取时间2017年12月11日至2017年12月26日上午9:00分至11:00,下午2:30至4:30止。获取地点:景德镇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时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有三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可不提供)、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证书及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项目负责人的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应具备与本招标项目专业相适应的),以上材料还需提交一份盖有单位章的复印件。开标时间:2017年12月28日14时00分,开标地点:景德镇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时需提交以下材料原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有三码合一新版营业执照可不提供)、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证书及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项目负责人的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应具备与本招标项目专业相适应的)、类似业绩材料证明。
五、其他说明事项
1、资料费:人民币600元。
2、招标人提供批准的立项文件,投标单位自行搜集其他资料。
3、各投标单位请及时关注网上发布的补充与修改的信息。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景德镇市公路管理局乐平分局招标代理:江西省谷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地址:
联系人:盛先生联 系 人:邹先生
电话: *** 电话: ***
招标监督机构:景德镇市专养公路工程建设招标办公室(公章)
经办人:王先生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