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消防总队机关公寓住房改造项目施工工程(一标段)招标公告
江西省消防总队机关公寓住房改造项目已由上级立项主管部门审批,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标选择施工单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江西省消防总队机关公寓住房改造项目施工工程(一标段);
2、工程建设地点:江西省南昌市抚生路168号。
3、项目总投资:约1730.72万元,本标段投资约198万元。
4、项目工期:90日历天。
5、建设规模:改造面积约1604平方米。
6、质量等级:合格。
7、招标范围:本标段范围(江西省公安消防总队原机关保障楼)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工程。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能力。
2、资质要求:[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 *** ](含)以上。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 *** 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和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
5、拟派八大员(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有效岗位证书。
6、投标人须具有南昌市清欠办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7、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或投标人法人代表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自开标之日(含开标之日)前36个月内无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网络查询系统中可以查询到的行贿记录,证明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后。
8、外埠来赣施工单位应持有江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进赣投标备案通知手续材料原件或应根据赣建办[2017]14号文《关于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规定,在江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登记和办理单项工程投标登记,且提供登记有效的查询结果截屏复印件且需要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9、中标后需将八大员名单及岗位证书、近六个月社保和劳动合同提交招标人和监理审批,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人资格。(中标单位需将建造师证书、八大员证书押至建设单位,工程完工后退还。)
10、没收投标保证金的情形:①企业资质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②建造师资质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③建造师非公司正式职工的。④建造师有在建工程的。⑤投标时或中标后提供虚假资料的。⑥其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9、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本次招标非电子化招标。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投标人持以下材料参加报名活动。
①单位介绍信原件;
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证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应由拟派本项目注册建造师担任);
③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④拟派项目经理和八大员的证书复印件;
2、报名时间:2017年12月11日至 2017 年12月15日下午14时30分至16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3、报名地点: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地址:南昌市丰和中大道1318号)。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章):江西省公安消防总队
联系人及电话:黄助理
招标代理:赣州市正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手机:刘女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