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良庆区大王滩水库生活污染源整治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项目已由南宁市良庆区发展和改革局良发改投资【2017】13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宁市良庆区环境保护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中央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南宁市良庆区。

建设规模:新建200人以上的20个村屯20座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

良庆区大王滩水库生活污染源整治工程200人以上的57个村屯新建57座污水处理设施,均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污水总处理规模为2110吨/日,配套污水收集管网192.54Km。其中本项目良庆区大王滩水库生活污染源整治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项目,建设200人以上的20个村屯新建20座污水处理设施,具体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建设内容:污水总处理规模为789/日,配套污水处理管网200人以上的20个村屯新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

合同估算价:项目估算投资2380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采购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 240 天(日历天)(工程设计工期 60 日历天,工程施工工期: 180 日历天。其中,施工工期不低于国家定额工期的80%。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201712月至2018 8月。

招标范围:包括建设红线范围内的设计范围及施工范围,如下:

1)设计范围: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阶段,在项目拟建规模、设计方案、建设标准及投资估算确定的条件下,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方案设计进行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①初步设计时间:自合同签订,收到业主提供的相关资料后30日历天内提交完成初步设计,并通过评审。②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评审通过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2)施工的工程总承包内容招标:新建200人以上的20个村屯20座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的总承包。

3)设备及材料采购包括项目施工范围内所涉及的设备及材料采购。 

标段划分: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同时具市政公用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设计级以上(含级)资质、环保工程施工专业承包 *** 以上(含 *** )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以上(含 *** )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环保类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必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员工。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职业资格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

3.2.3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或 *** 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4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 业绩要求:有要求

设计业绩:2014年至投标截止时间承担过1项项目总投资大于1200 *** 万元)的类似工程设计(类似工程指:污水处理厂或污水处理管网工程)。

施工业绩:2014年至投标截止时间承担过1项项目造价大于500万元的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造价在500万以上的污水处理厂或污水处理管网项目,施工方已完业绩以诚信库为准)。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本项目接受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的工程总承包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由 1 家设计单位和 1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要求投标设计单位必须具备市政公用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设计级以上(含级)资质。

3.4.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4.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4.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3.6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投标报名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119:00时至2017年121517:0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凭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卡号及密码或南宁市专职投标员身份识别卡卡号、姓名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陆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nnggzy.net)进行网上报名。

4.2凡通过上述报名者,由潜在投标人登录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交易平台,通过广西北部湾银行网上支付系统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潜在投标人支付成功后,请于2017年1211日至2017年1215日(开始时间同招标公告的发布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凭网上支付凭证到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招标文件窗口领取招标文件。(操作指南详见《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统一发售招标文件管理办法》及门户网站办事指南)。

4.3 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250元,其他资料费每套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2930分,地点为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市民中心9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施工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nnggzy.net)。

8. 交易服务单位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1. 9.监督部门及电话

南宁市良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督电话:

10. 联系方式

人:南宁市良庆区环境保护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通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址:南宁市良庆区歌海路9号              址:南宁市东葛路29-1号荣和中央公园1号楼

11层                                  

   编:   530000                            编:530011                          

人:    王娅君                       人:罗振杰                          

   话:    ***                       话: ***                    

   真:      /                              真: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906872753@qq.com                  

                                  

2017 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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