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伍家岗区中小企业创新创业产业园项目已由宜昌市伍家岗区发展和改革局以2017-420503-47--03-133423号文批准建设。宜昌伍家新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作为招标人现决定对该项目围网及大门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工程概况:

    1、工程概况:伍家岗区中小企业创新创业产业园围网及大门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宜昌市伍家岗区,建设规模:新建大门三个,护坡挡墙120m,围网长2042.08m,绿化面积6126.24m2。现该工程前期手续已办理完毕,施工现场已具备施工条件。

    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围网、绿化等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3、工期要求:90日历天。

 4、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的合格等级标准。

5、工程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合格标准,依照《宜昌市城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文明施工暂行规定》的规定,并严格按合同专用条款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条款的约定执行。

三、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具体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印有二维码)复印件,并注明此复印件用于本工程投标专用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投标人须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副本原件)

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副本原件,如证书在有效期内因办理延期手续而不能提交原件的,应提交证书复印件,并由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出具正在办理延期手续的证明;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评委不予采信。)

4、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其注册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必须为该投标单位,且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核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同时该项目负责人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提供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及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或带有二维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5、拟派本工程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原件)

6、拟派本工程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施工员及现场专职安全员,其中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施工员及现场专职安全员各不少于1人,上述关键岗位管理人员不得互相兼任,质检员、施工员及现场专职安全员必须具有有效岗位证书;(提供质检员、施工员及现场专职安全员岗位证书原件)

7、拟派本工程现场专职安全员必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或带有二维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8、投标人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省外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省内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截图证明本企业是“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

9、投标人信用评价得分须为65分及以上;[投标截止时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诚信住建信用信息专栏”(以下简称“诚信专栏”)查询投标企业信用信息等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信用分值及等级以“诚信专栏”查询结果为准)。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诚信等级认定为B级,诚信分值计为80分。]

102014年元月1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园林绿化工程(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原件且应能完全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投标;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逐项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交相应的资料供评标委员会核查(同时提供原件清单二份),且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与之相一致的复印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伍家岗区交易平台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指南》)。文件下载时间为2017128日至20171213170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五、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在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注意:不同交易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各不相同,投标人应注意不得混淆。

六、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12290930分。具体要求:将投标文件(书面版及电子版)递交到宜昌市伍家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夷陵大道251号);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本招标工程的开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伍家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夷陵大道251号)举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携带其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否则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处理。

八、招标公告发布开始时间:2017128

九、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伍家岗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招 标 人:宜昌伍家新城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恒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宜昌市沿江大道特168-6-1604(万达广场B1604

邮政编码:443000

联系电话:

 

 

2017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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