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沧县人民检察院办公楼内维修改造及后院翻建平房工程,建设资金已到位,招标人为沧县人民检察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工程名称:沧县人民检察院办公楼内维修改造及后院翻建平房工程;
2、建设地点:沧州市新华区黄河东路54号;
3、招标范围:维修改造、翻建;
4、计划工期:60天;
5、质量标准:合格;
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7、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 *** 资质、同时具备钢结构专业承包 *** 资质(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并在人员、设备、技术、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揽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 *** 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安全生产考试合格证)。
8、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8.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11日至2017年12月15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pr.cn/)市场主体注册并通过审核,登录平台“填写投标信息”后,在“文件下载”中下载正式文件。未能及时下载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8.2、本项目一律通过交易平台在网上发布澄清、补疑、答疑等文件,投标单位要随时登陆会员账号查看。未能及时关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8.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现金支付,在提交投标文件同时缴纳(若不缴纳文件费,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9、 投标文件的递交
9.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4日9时00分,地点为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室(沧州市黄河东路28号沧县中国银行五楼)。
9.2、开标时间:2018年1月4日9 时00分,开标地点: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室。
9.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人:沧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沧州市新华区黄河东路54号
联系人:兰振明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红旗大街88号翰林观天下23号楼20层
联系人:魏冲
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