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包头市昆都仑区昆河镇和平村新建保鲜库项目
项目编号:包采公〔2017〕6612号
采购目录:工程类\建筑物施工\仓储用房施工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要求;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投标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 4、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 *** 建造师(建筑专业)及以上资格;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无行贿犯罪记录; 7、投标人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中“申报注册”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查询状态为“有效”。
用途、数量和简要技术要求:新建保鲜库
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 *** 17:30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 *** 17:30
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30
获取文件地址:包头市昆都仑区包头乐园东门南150米(包头市金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三楼)
采购文件售价(元):500.0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09:30
文件递交地址:包头市九原区政务大厅3楼
开标时间: *** 09:30
开标地址:包头市九原区政务大厅3楼
采购人名称:昆区昆河镇政府
采购人地址:昆区
采购人联系人:张慧如
采购人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包头市金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区包钢九中公寓楼503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15001716659052500969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西友谊大街支
行政主管部门:包头市昆区采购管理办公室
项目负责人:牛群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采购文件:施工招标公告.docx
项目预算合计:
包号包组预算合计
A2,250,000.00
采购内容为:
采购条目流水号设备名称单位数量采购明细清单
6233325工程1.0保鲜库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昆区昆河镇政府、包头市金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包头市金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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