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县鸣凤城区学府巷片区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已由远安县发展和改革局的“远发改审批[2016]170号、[2016]170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和项目单位自筹。招标人为远安县栖凤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恒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远安县鸣凤城区学府巷片区棚户区改造配套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位于远安县中心城区,改造范围为解放路~鸣凤大道段,改造长度340.83米。该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片区道路 、围墙、给排水、管网、照明及相关配套设施。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1.2、工期要求: *** 。
      1.3、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1.4、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相关施工验收标准规范的合格等级标
准。
      1.5、工程安全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的合格标准,无重大安全事故。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资格要求:
      2.1.1、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是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1.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2.1.3、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提供许可证书原件,如果证书在有效期内因办理延期等原因而不能提交原件的,则应提交证书复印件和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2.2、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资格要求:
      2.2.1、投标人拟承担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其证书上的专业为市政工程,拟投标项目负责人证书与投标企业一致,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二维码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拟投标项目负责人需提供社保缴费记录复印件并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提供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
      2.2.2、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未在在建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做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2.2.3、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原件)
      2.2.4、投标应提供拟承担本工程的五大员(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预算员或造价员)上岗证书原件和社保缴费记录并加盖社保部门公章证书原件,且拟派项目管理人员不得互相兼任;其中现场安全员必须提供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岗位证书原件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或带有二维码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如相关人员岗们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应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应上述考核内容。
      2.3、其他要求 
      2.3.1、投标人开标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本工程委托代理人参加,并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代理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进行现场验证,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2.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机构投标,投标人应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本工程投标。
      2.3.5、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逐项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交相应的原件供评标委员会核查(同时提供原件清单两份),否则评委将不予采信。因办证、遗失、年检原因而无法提交原件的,投标人应提交企业法人注册地的市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理由属实的有效证明原件。
      评标委员会在评审中必要时可按投标人提供的联系方式就有关问题进行查询核实,或要求投标人做出书面澄清,查询及澄清结果将作为审查的依据。只有满足全部资格审查条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方可进入下一个评标阶段。
      重要提示: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及时登录 “ 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 ”和“ 宜昌建设行业综合监管系统 ”(以下简称 “ 综合监管系统 ” )核查施工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建工程(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已完工的项目或者变更项目负责人的应及时在 “ 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 ” 或 “ 综合监管系统 ” 完善相关手续。
      3、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后,方可登录至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ya.ycztb.com/yaSite/)会员专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 *** 16时00分至 *** 17时30分止(北京时间)。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为200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投标人应于 *** 15时00分(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之前,通过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账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注意:不同交易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各不相同,投标人应注意不得混淆。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 15时00分。具体要求:①将电子投标光盘递交到远安县政务服务中心3楼开标室;②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系统投标文件上传栏目。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本招标工程的开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远安县政务服务中心3楼开标室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同时携带其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和CA锁准时参加开标会,现场核验身份信息,否则不予受理投标文件。
      4.3、如有信息变更请关注本次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
      5、开标时间及地点
      5.1开标时间: *** 15时00分。
      5.2开标地点:远安县政务服务中心3楼开标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远安县栖凤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远安县三吉巷2号             
      联 系 人:张军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恒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远安县鸣凤镇鸣凤大道58号
      联 系 人:翟庆华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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