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272017120093 建筑工程|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风小区、旌旗小区两小区改造工程已由盘锦市双台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下达305国道中华路至双绕河桥两侧绿化和双台子区老旧小区及街路商户牌匾、楼体改造工程计划的通知,双区住建 [2017]26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盘锦市双台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东风小区、旌旗小区两小区改造工程(一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双台子区内

2.2合同估算价:2495.64万元

2.3计划工期要求: *** 开工至 *** 竣工,计划工期 *** (最终以签定合同工期为准)。

2.4招标范围:围墙拆除新建、草坪种植、沥青混凝土道路拆除新建、人行道荷兰砖拆除新建、停车位拆除新建、路边石拆除新建、给排水系统拆除新建、供暖系统拆除新建、燃气落地、屋面和外墙维修、防水工程、拆平房、楼梯间窗、阳台下封堵、台阶拆除新建、修补雨棚等

2.5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2015新标准) *** 】(含)以上资质并具【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准) *** 】(含)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 *** 】(含)以上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 *** 】(含)以上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投标人须提供省(市)信用办或相关监管部门备案或认可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等级B级(含)以上信用报告,以网上查询结果为准;

4. 资格初审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至 *** ,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3:3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相关专业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信用等级报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证明文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办公室(地址:盘锦市辽东湾新区行政服务中心C区4栋305室、联系电话 *** )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后由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出具《资格报名确认函》。

4.2投标保证金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37.4万元递交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投标单位从基本账户汇出,并注明项目名称,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资格初审合格的投标者,请于 *** 至 *** ,每日上午 08:30 时至 11:00 时,下午13:3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凭《资格报名确认函》到辽宁金太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 10时 0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 (地址:盘锦市辽东湾新区行政服务中心C区4栋一楼开标室)。 将投标文件上传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www.lnzb.com)投标人指定栏目。

6.2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平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盘锦市双台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盘锦市双台子区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金太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盘锦市大洼区汽配城院内

联 系 人:荣万丽

电 话: ***

账户名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

开 户 行:中行盘锦分行营业部

账    号:303873417488

联 系 人:刘漫  

财务室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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