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辽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新建路灯箱式变供电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DLZC2017HW173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辽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新建路灯箱式变供电工程,已由东辽县政府采购办以东辽县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编号HW173号批准,招标人及项目业主为东辽县市政设施维护处。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新建路灯箱式变供电工程 2.2 本项目招标范围:新建路灯箱式变供电工程施工 2.3 工程建设地点:东辽县白泉镇 2.4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5 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4月5日,计划竣工日期:2018年5月4日,工期30日历天。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建筑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一次验收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并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 及以上的企业资质,及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注: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并有效的国家注册 *** 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及以上执业资格,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B证。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 3.5 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11日至2017年12月15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 时30分至11时,下午 13 时30分至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东辽县政府采购中心综合科(东辽县白泉镇东辽大街28号,东辽县政府四楼),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开户许可证所有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法人授权书(法人签字印刷体、手书签名加盖名章)原件,法人身份证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 及以上的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国家注册 *** 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B证原件及复印件领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接受投标和开标地点:东辽县白泉镇东辽大街28号,东辽县政府四楼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 5.2接受投标时间:2018 年1月3日上午9:00-9:30之间。 5.3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8年1月3日上午9:30时。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2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5.6 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个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7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拦标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辽县市政设施维护处 联系人:崔景明 联系电话: *** 采购集中机构:东辽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范浴楼 联系电话: 发布媒体: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同时发布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辽支行 账户名称:东辽县政府采购中心 账 号:22001637138051550040 注:请供应商存入保证金时注明项目编号。 东辽县政府采购中心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