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锦江区河滨社区锦州花园小区地下排水管道修复工程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市锦江区河滨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比选人为成都市锦江区河滨社区居民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本工程建设地点:成都市锦江区河滨社区锦州花园小区

2.2建设内容及规模修复锦州花园小区地下管网

2.3 比选范围:为施工图纸所示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

2.4计划工期:20个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本次比选分为1个标段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具有 *** 及以上市政工程类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3.3 四川省省外施工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17128日至2017  12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成都市锦江区河滨社区居民委员会持下列证件(证明、证书)购买比选文件。原件查验后收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购买人有效身份证及单位介绍信;

(2)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2比选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3 比选人不提供邮购比选文件服务。

5.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比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12141100分,地点为成都市锦江区河滨社区居民委员会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 锦江区公众信息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比选人:成都市锦江区河滨社区居民委员会

地  址:成都市锦江区龙舟南街62号河滨社区居委会

联系人:杨女士

电  话 ***

比选代理机构:四川鼎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成都市天府新区龙灯山路一段158号

联系人:许女士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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