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涪陵区看守所监控系统升级改造工程招标公告(第二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市涪陵区看守所监控系统升级改造工程已由重庆市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7)428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重庆市涪陵区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址:重庆市涪陵区看守所。

2.2  建设规模:总投资约 323  万元。

2.3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本期涪陵区看守所监控系统的升级改造主要完成看守所监控系统改造、在押人员报告系统、监控中心大屏显示系统、技防承载网络、边界安全系统建设。本期监控系统改造范围为看守所监区内在押使用的33间监室、新建监控中心、监区门,周界围墙、监区内过道、谈话室和医务室等。

具体采购内容和配置要求,详见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和第六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4  计划工期: 10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书面指令为准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

22、须具有招标文件清单中枪球联动摄像机、监室内交互终端、警用实战平台相关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有效授权书。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法

4.1 本工程招标不需报名,开标时直接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128日起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flggzy.cn)上下载招标文件、答疑、补遗等开标前的有关资料,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

4.2 自公告发出之日起,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在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flggzy.cn)上发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

4.3 招标文件售价¥1000.00/套,招标文件费用在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

5.投标/开标时间地点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招标文件为准,地点为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涪陵区顺江大道6号行政服务中心3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时间以重庆市涪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公开挂钟时间为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及重庆市涪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人:重庆市涪陵区公安局

    址:重庆市涪陵区看守所

人:潘巧玲

    话:  ***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兴鑫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重庆市江北区富力海洋广场214-4

人:苏老师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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