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流井区荣边镇拱桥村、叶合村土地整理项目 (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自流井区荣边镇拱桥村、叶合村土地整理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自贡市国土资源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自流井区荣边镇拱桥村、叶合村土地整理项目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自贡市自流井区国土资源局 ,建设资金来自 市、区财政投资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自贡市自流井区国土资源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自贡市国土资源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自国土资发〔2017〕341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HG20171115005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俊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土地整理规模3573.9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四川省省外企业须具备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备案证明,近三年内完成过一个及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
3.2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1 个标段。3.4 本次招标采用强制性标准法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00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至 *** 23 时 59 分,在《四川建设网》通过《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文件发售系统》凭单位CFCA数字证书报名并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联系电话 *** )。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4.2 4.2招标人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4.3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9 时 30 分,地点为自贡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自贡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丹桂大街南段811号)。
5.2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和《四川建设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自贡市自流井区国土资源局
地 址: 自流井区自流井区同兴路101号
邮 编: /
联 系 人: 周锐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四川俊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成都市青羊区光华东三路486号中铁西城5栋1702
邮 编: /
联 系 人: 吴先生
电 话: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网址: /
开户银行: /
账 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