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7年陕西省水土保持补偿费使用项目甘泉县道镇南义沟流域水保治理工程》已由陕水保监发〔2017〕95号文件批准建设。目前资金已到位,招标人为甘泉县道镇南义沟流域水保治理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延安方逸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017年陕西省水土保持补偿费使用项目甘泉县道镇南义沟流域水保治理工程建设内容主要为:治理水土流失面积7.40km2,其中坡改梯54.39hm2,新修生产道路2.0km;营造水保林226.69hm2,经济林11.72hm2;实施封育治理447.20hm2,补植4.96万株。依据延安市水务局《关于2017年陕西省水土保持补偿费使用项目甘泉县道镇南义沟流域水保治理工程招标实施方案的批复》(延市水审发〔2017〕138号),共划分为1个施工标项进行工程招标工作。

施工标项负责实施工程全部建设任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项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 (含 *** )以上资质,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良好的信誉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项目经理应具有水利水电专业 *** 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注:(注:1、凡未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信用档案的省内外(含中央驻陕企业)施工企业不得参与本次的招投标活动;2、凡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共享平台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省内外企业、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代表于2017121020171214日,8 30 分至1130 分,1430分至1700分(节假日不休)在延安方逸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延安市韩家窑泽新新花园1号楼1单 *** 室)持企业介绍信、法人委托书、个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年检报告)、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如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开户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证、身份证及安全考核合格B证、项目所在地或公司注册所在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等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4份并加盖公章)。

4.2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壹仟整,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另行通知,

地点: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南区东楼2楼交易厅。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6.招标人不组织现场查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组织查勘现场,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各界导报》、《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延安建设网》和《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zyjy.yanan.gov.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甘泉县道镇南义沟流域水保治理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代理单位:延安方逸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址:延安市韩家窑泽新新花园1号楼1单 *** 室

   编:716000

    联人:冯雪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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