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城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消防设施维修项目询价函

 

tccg(2017) 164

 

受采购单位委托,以询价方式采购桐城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消防设施维修。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询价须知

     1、被询价的供应商必须是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法人或其它组织,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全部要求,并同时符合本询价函“三、商务要求”。

     2、对本项目感兴趣的供应商,请在 2017 12 22 9 00分前,向我方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

     3、供应商如对本询价函报价,即表示认可我方提出的上述要求,且不可撤回。否则,该供应商将被记入不诚信供应商名单,在今后规定的时间内不得参与我方组织的任何政府采购活动。

4、在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的前提下,以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该供应商的报价即为成交的合同价。

 二、货物采购数量、参数要求:详见附件1

三、商务要求

    1、供应商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    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报价要求:

  1)您的报价一经认可,即为签订合同的最终依据。报价总金额含运输、安装、调试、税票等完成本次采购内容和任务的所有费用。

  2)投标文件应按要求加盖公章。

  3)最高控制价:113903.50万元,超过最高控制价为无效报价。

    3、供应商报价须知:

  1)产品质量必须是国家质量合格产品。

  2)供应商承诺的供货及安装周期必须完全响应本文件规定,在签定合同后 30 日内供货施工完毕。

  3)采购合同由中标单位、采购单位与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方签订。询价函、投标文件均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4)评标方法:最低评标价法。投标人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开启商务标。

  5)供应商在采购过程中应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在采购及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供应商有欺诈等不诚实行为及违反合同约定等行为,将会受到列入黑名单、网上通报等处理。希望各竞投供应商在认真阅读询价文件各条款后再进行报价。

     4、投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分资格审查部分和商务部分

  资格审查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的);

   2 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授权委托参加开标会的);

(3)企业营业执照 复印件) 

(4)资质证书(复印件);

(5)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

6)投标人售后服务承诺书(格式自定);

7)拟供货产品品牌、型号、参数响应情况(格式自定);

    商务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明细报价表

  资格审查部分正、副本,一起装袋密封,并在密封袋上清楚的注明“资格审查部分”;商务部分正、副本,一起装袋密封,并在密封袋上清楚的注明“商务部分”。

      5、报价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17 1222 9 00分。

      6、交货期与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2000元。投标人在报价截止时间前须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企业账户缴至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账户,不得从其他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否则不接收投标函。

    2、收款人名称: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开户银行:安徽桐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城支行

账号20000236106310300007542

五、供应商报价函编制要求:见附件2

六、其他

      1、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桐城市文昌大道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东侧)。

     2、付款方式:供货完毕且经验收合格后,付价款95%,余款作为质保金,一年后付清(不计息)。

   3、售后服务期:两年。

七、联系方式

招投标机构: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孙明 王女士   联系电话/传真:

采购单位:桐城市人民政务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联系人:张科长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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