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鄞州区招投标有关规定,报经姜山镇政府同意,现就鄞州区姜山镇小型建设项目投标单位资格入围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编号:JS-ZB2017-091

二、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主要内容及数量:(详见需求)

标项   内容     资质要求

1   房建项目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
 
装修项目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或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 *** 及以上
 
市政项目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
 
水利项目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
 
弱电项目 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或

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 *** 及以上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相应的资质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经鄞州区人民检察院查询近五年(201212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开标结束后,招标人(招标代理人)将通过鄞州区人民检察院的查询系统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2012121日至今的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若有行贿犯罪记录,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不得有正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曝光台被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或鄞州区外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其投标资格且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与分包;

5、投标人必须是注册公司,注册分支机构在宁波大市范围内(除投标人注册地宁波大市范围内);

6、原已在本镇小型项目入围的企业经年度考核被招标人评定为不合格的取消报名资格。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时间、地点:

1、领取时间:20171211-22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节假日除外)

2、领取地点:姜山镇公共资源交易站403

3、领取方式:报名单位随带U盘拷取招标文件电子稿

4、收费标准: 每个项目报名资料费300

六、招标文件的领取:

投标单位须以总公司名义前来报名,并由鄞州区建设工程交易证上交易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招标文件,并提供以下资料:

1、报名表(见附件)

2、前来报名的企业交易员身份证复印件;

3、鄞州区建设工程交易证复印件;

4、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注:投标人注册地为非宁波大市范围内,则还需提供投标人宁波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5、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6
、房建项目、装修项目、市政项目、弱电项目投标人须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审核通过时间必须以报名截止日之前(不含报名截止日)的时间为准],且在报名时仍处于“审核通过”,且企业电子信用证在鄞州区登记备案正常(以“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的为准)。

7、房建项目、装修项目、市政项目、弱电项目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应当具备C级(如有)及以上信用等级并(以报名当日所在季度的信用等级为准)。

以上资料的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总公司公章,注册分支机构公章无效,原件备查。

七、投标保证金:

每个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应在201712261500时前缴纳。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总公司汇款,注册分支机构汇款的无效,现金缴纳的无效。开标时投标单位须携带有效银行进账凭证或收款收据原件,并将该复印件装订在商务标书内。

担保收件人: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人民政府基本建设专户

账号:39407001040005073

开户银行:农行姜山支行

联系人:胡静波

联系电话:

注:鄞州区姜山镇2017年度小型建设项目资格入围的投标单位需重新提交。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71227900分(北京时间)在姜山镇公共资源交易站开标室,邀请投标人报名时登记的交易员本人携带身份证和鄞州区建设工程交易证原件出席开标会议。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公共资源交易站   

联 系 人:徐工

    话:

招标代理人:宁波高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址:宁波市鄞州区新洲银座207

联 系 人: 励伟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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