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 东光县2017年度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道路工程(三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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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I1300000001019703001 | ||||||||||||||||||||||||
招标方案核准(备案)部门: | 东光县发展改革局 | ||||||||||||||||||||||||
招标方案核准(备案)文号: | 东发改招标核准2017-22 | ||||||||||||||||||||||||
所属行业: |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道路运输业 | ||||||||||||||||||||||||
所属地区: | 沧州市-东光县 | ||||||||||||||||||||||||
招标代理机构: | 国鼎和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
业主单位: | 东光县交通运输局 | ||||||||||||||||||||||||
招标内容: | |||||||||||||||||||||||||
东光县2017年度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道路工程(三批)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GDHBZB-2017-005 1、本招标项目东光县2017年度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道路工程(三批)项目已由东光县发展改革局批复文号为:东发改字[2017]43号,经东发改招标核准文号为:2017-22,项目业主为东光县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取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工程规模和技术标准: 建设规模:在东光县找王镇、秦村镇、连镇镇、灯明寺镇、大单镇辖区内有关项目村翻修道路5.628公里,路面宽3-4米,其中:找王镇翻修道路路面总面积8140平方米;秦村镇翻修道路路面总面积3500平方米;连镇镇翻修道路路面总面积1000平方米;灯明寺镇翻修道路路面总面积6800平方米;大单镇翻修道路路面总面积1344平方米. 技术标准:四级公路标准建设,设 计 速 度 采 用20km/h,路面宽 3-4m。主要技术指标采用执行交通部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规定。 (2)建设工期:2018年7月竣工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招标内容为路基、路面、附属设施等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及相关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招标公告附件2要求的资格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附件1的要求)。按报名时间顺序,只接受1家报名投标。 3.5 投标人过去1年( *** 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至 *** (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 4.2 主体登陆,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 元,投标时现场缴纳。 4.4本项目一律通过交易平台在网上发布澄清、补疑、答疑等文件,投标单位要随时登陆会员账号查看。未能及时关注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踏勘现场:不统一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招标人提供协助。 5.2投标预备会:不统一召开,投标人在现场考察和阅读招标文件后如有疑问,请以传真方式发送至招标代理(注明项目名称)。 5.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9时,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东光县东升路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5.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 www.hebeibidding.com.cn)、河北省政府采购网及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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