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FJZY南平施招浦字〔2017〕-067号 |
开标时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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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业主名称:浦城县九牧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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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招标编号:FJZY南平施招浦字〔2017〕-067号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浦城县九牧镇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工程已由浦城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浦发改【2017】基字16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浦城县九牧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上级拨款及自筹,招标人为浦城县九牧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浦城县九牧镇污水处理厂及管网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工程,建设地点为浦城县九牧镇。建设内容为:(1)拟建主要构筑物:格栅井1 个、厌氧沉淀池+调节池共计600 m3、地下渗滤田1200m3、人工湿地 1100m3、放流槽等。(2)配套管网工程配套管网全长7800m,污水管网采用DN500、DN400HDPE 双壁波纹管,管道工程按一次性投资建设。本项目工程总投资为1008.2 万元(其中建安投资约798.2万元:污水处理厂工程投资为278.2万元,配套管网工程投资为480.0 元,绿化投资40万.)。 2.2招标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本工程的设计、施工、采购、调试及试运行(含试运行所需的材料)、竣工交付及可靠性运行、缺陷责任期工作和最终接收等所有工作,也包括招标文件中要求的运行及维护的培训等,具体内容如下: ①设计工作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含厂区构筑物建设,道路景观,周边绿化,工艺设备、办公及生产用房等所有专业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服务。初步设计(含概算)须经招标人委托进行初步设计(含概算)审查,施工图须经招标人委托进行施工图审查。 ②施工范围包括:施工准备、施工图纸所载明的所有工程的施工、竣工验收、竣工图编制。 ③采购范围包括:与建筑工程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建筑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验收保管及安装。 ④设备单机及联动调试、试运行、操作人员培训、竣工验收及其他服务及按相关规定需由中标人完成的检测工作及相关方案论证等工作。 2.3工期:总工期为 *** ,工期从监理单位下发开工令之日起开始计算,到所有工程内容实施完成,并验收试运行合格交付使用为止。(前期三通一平工程不计算工期)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所有成员单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 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类 *** 资质或具备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 *** 及以上设计资质。 ②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和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 *** 及其以上资质,且具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1)投标人应为独立法人企业或不超过2家企业组成的联合体。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每一成员均有法律约束。 (3)联合体投标的应由具有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的一方为联合体主办方; (4)联合体主办方应被授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且由联合体主办方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实施。 (5)所有联合体成员应按合同条件的规定,为实施合同共同和分别承担责任。在联合体授权书中,以及在投标文件和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中应对此作相应的声明。 (6)联合体投标应签署联合体协议书。 (7)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8)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主办方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主办方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9)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双方共同签字或盖章或招标文件另有要求外,其余投标文件组成部分全权由联合体主办方签署。 3.4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的①设计项目负责人应由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担任,且为本单位职工;②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若为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的主办方派出)。 3.5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办理延续手续的,不得承接工程或参与工程施工投标。 3.6根据闽建建〔2014〕42号及闽建办建〔2016〕10号文件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施工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 3.7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报送资格审查资料,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3.8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本招标项目 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 8 日8:30时起至2017 年12月 12 日23:59分止,可登陆浦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pcggzy.com)进行在线报名。报名后如需纸质标书和项目可研请自行联系招标代理企业;若报名过程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福建随行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870-5191。逾期或不符合上述规定的视为未参加投标报名,并将不予受理其投标。 4.3本标实行在线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阶段投标企业需通过随行软件交易平台U盾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通过CA电子签章盖章加密生效。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本标实行在线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阶段投标企业需通过随行软件交易平台U盾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通过CA电子签章盖章加密生效。 5.2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网址:浦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pcggzy.com),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28日08时30分。(招标人在售标起始时间开始接收电子投标文件); 5.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招标代理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到后,启动解密程序,投标人必须在解密程序启动后的半个小时以内确定对投标文件解密。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所有投标人参加开标会议的有关人员(按招标文件规定应到位开标的授权委托人-应为项目经理)进行身份证件识别和摄像留存,并做记录;应到位而未到位或弄虚作假的依招标投标法律论处; 6.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办法进行评标。 7.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17:00时之前。 7.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壹拾伍万元整。 7.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②或按闽建筑〔2014〕33号文《关于实施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交易中心开具的“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书”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若缴存的年度投标保证金不足需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差额部分;③或按南建筑(2016)3号文《南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实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南平市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开具的“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时不需要按项目交存投标保证金;④或按闽建筑(2015)29号文
的规定提交银行保函、建设工程投标保证保险。 注:1、请投标单位在线获取投标保证金子账号,投标保证金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前从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转账方式汇入到该保证金子帐号。 2、投标人无需在银行进账单的备注栏或用途栏中填写任何信息(若必须填写可备注保证金)。 3、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允许打入交易中心主账号,需按要求打入子账号,子账号中的“-”符号输入时使用数字键盘右上角的减号“-”,不能省略,否则会造成资金不能到账,保证金子账号由系统自动生成,对应唯一的投标企业,只允许本企业打入投标保证金,如有两家以上企业的投标保证金打入同一子账号,则涉嫌串标、围标,其投标将被拒绝,后果自负。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及浦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pcggzy.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招标人:浦城县九牧镇人民政府 地 址:浦城县九牧镇人民政府 电 话: 15105037495 联系人:祝宇一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众亿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浦城县御景华府6号楼201店 联系人:何建锋、陈琳 电 话: *** 、 *** 传 真:
交易中心名称:浦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浦城县五一三路县招待所内。
监督部门或机构名称:浦城县规划建设和旅游局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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