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小平阳高速路口至碳酸钙产业园公路工程已由来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小平阳高速路口至碳酸钙产业园公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来发改审批[2017]19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来宾市兴宾区农村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招标人为来宾市兴宾区农村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和地方配套。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小平阳高速路口至碳酸钙产业园公路工程

项目招标编号:CJGG2017774G

项目概况:本项目路线总长8000米,K0+000~K5+080段采用双车道 *** 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千米/小时,路基宽度为10米;K5+080~K8+000段采用双车道四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20千米/小时,路基宽度为6.5米;采用混凝土路面。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内容。

项目总投资估算为:¥3918.4242万元。

本次招标工程计划工期12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主要工程内容如下:

No1标:

分标名称:小平阳高速路口至碳酸钙产业园公路工程No1标(桩号:K0+000~K4+000)

建设地点:来宾市小平阳镇。

建设规模:本分标路线总长4000米,K0+000~K4+000段采用双车道 *** 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千米/小时,路基宽度为10米,采用混凝土路面。

施工招标范围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以及施工图中包含的所有建设内容。

工期:365 日历天。

招标上限控制价为:¥24536299.00 元。

资金来源:上级拨款和地方配套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勘察设计单位:柳州桂中公路勘察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No2标:

分标名称:小平阳高速路口至碳酸钙产业园公路工程No2标(桩号:K4+000~K8+000)

建设地点:来宾市小平阳镇、陶邓镇。

建设规模:本分标路线总长4000米,K4+000~K5+080段采用双车道 *** 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千米/小时,路基宽度为10米;K5+080~K8+000段采用双车道四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20千米/小时,路基宽度为6.5米;采用混凝土路面。

施工招标范围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涵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以及施工图中包含的所有建设内容。

工期:365 日历天。

招标上限控制价为:14647943.00元。  

资金来源:上级拨款和地方配套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勘察设计单位:柳州桂中公路勘察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国家工商行政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 以上(含 *** )资质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 *** 以上(含 *** )资质;投标人应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对投标人的业绩要求:在最近5年中(即所完成项目的交竣工验收时间在 *** 以后)成功完成过4公里以上(含4公里)新建、扩建、改建 *** 或 *** 以上公路工程(同一项目同时含路基和路面工程)施工。(上述公路业绩中成功完成指工程经按《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通过且必须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查询一致)。

3.3 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项目总工、路基路面专业工程师、计量支付工程师、安全员、材料员、财务负责人等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在岗人员。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 *** 以上(含 ***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中级或以上职称(要求为公路路桥类专业);具备有效的省级(或以上)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除外);拟投入的项目总工须具备中级或以上职称(要求为路桥类专业)、具备有效的省级(或以上)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4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2016年度信用评价等级属B级以上(含B级)均可对本工程投标。投标单位的信用评价等级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修订广西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实施细则的通知》(桂交建管发〔2016〕59号)及《关于公布广西公路建设市场2015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桂交建管发〔2016〕43号)的规定执行。按照桂交建管发〔2016〕59号第十九条规定,初次进入广西公路建设市场的投标单位,既无全国综合评价等级也无注册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省级综合评价等级的,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应到广西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自治区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内)办理登记手续,其信用评价等级按登记后的确定。

3.6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 *** 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项目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 *** 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项目投标。

3.7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3.8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但最多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评标顺序按No1标→No2标。当投标人参与1个以上标段投标时,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所投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采用不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不需投标报名,自然人均可在来宾市政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lbzwjy.gov.cn)获取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如网站无法下载资料时投标人可以到来宾市政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下载资料),招标文件电子版每套售价 250元(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人递交文件时现场收取费用及开具凭证(请各投标人尽量合理安排时间,招标代理工作人员以购买招标文件凭证接收投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工程进行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组织工程进行现场踏勘时间:  *** 上午8时30分至9时00分。

投标预备会时间: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可将所需提问的问题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告知招标人。

5.2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 上午9时00分至10时00分。

5.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上午10时00分。

5.4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来宾市红水河大道331号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

5.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来宾市政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lbzwjy.gov.cn)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来宾市兴宾区农村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地址:来宾市城南新区石缘路212-1号裕达新世纪A区10栋

联系人:冼工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金湖南路31号三楼

联系人:邝工   联系电话:

招投标服务单位: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址:来宾市红水河大道331号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

监督部门:来宾市兴宾区交通运输局

   址:来宾市城南新区石缘路212-1号裕达新世纪A区10栋  

电话:                                                      

 

 招标人:来宾市兴宾区农村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

***

招标信息-订阅推送

微信扫一扫

按需订阅推送最新项目

全国拟在建工程项目查询

免费查看项目进展信息及关键人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