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藏那曲地区索县中学学生食堂建设项目已由西藏索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索发改[2017]114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索县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性质:新建;

2.2 建设地点:索县;

2.3 标段划分:本工程划分为一个标段;

2.4 建设规模:新建食堂建筑面积4495.80平方米及附属设施、设备等。

2.5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6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7 质量目标:合格,符合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评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含 *** )以上资质,近三年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 *** (含 *** )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1280000分至201712142359分(北京时间,下同),在(西藏自治区招标投标网)http://www.xzzbtb.gov.cn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71280000分至201712142359分,在(西藏自治区招标投标网)http://www.xzzbtb.gov.cn购买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712291000分,地点为那曲地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西藏自治区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8、其他

1)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招投标现场开标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

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本人应携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3)各投标单位须根据《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调整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相关规定,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报价时按此通知计取税金。

4)本项目执行《关于鼓励和支持建设类中央企业在藏属地法人注册的意见通知》(藏建市管【2016278号)的规定要求。

5)本项目执行《建设类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招投标环节激励办法(试行)》的规定要求。

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索县人民政府

联系人:边巴卓玛

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西藏华信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拉萨市当热中路5

联系人:嘎先生

电话: ***

 

 

2017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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