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 南宫市2017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农村生活用水置换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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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I1300000001019895001 |
招标方案核准(备案)部门: | 邢台市水务局、邢台市财政局 |
招标方案核准(备案)文号: | 邢水财压采招标核【2017】22号 |
所属行业: | 建筑业/建筑安装业 |
所属地区: | 邢台市-南宫市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博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业主单位: | 南宫市农田灌溉管理站 |
招标内容: | |
南宫市2017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农村生活用水置换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南宫市2017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农村生活用水置换项目已经由邢台市水务局和邢台市财政局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和县级配套,招标人为南宫市农田灌溉管理站,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北博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南宫市2017年度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农村生活用水置换项目从南宫市南水北调地表水厂向大高村镇、明化镇、吴村镇、垂杨镇、段头镇5个乡镇的第五供水站、第六供水站、第七供水站、第八供水站、第十供水站5个供水站输水。 建设内容包括:铺设DN315-DN560PE管道45.15km,新建进排气井42座、检修井13座、泄水井5座、流量计井1座、末端阀组5座。 2、本次招标共分十四个标段 第一标段:工程施工------输水管线干管段 第二标段:工程施工------输水管线1 第三标段:工程施工------输水管线2-1、5水厂、7水厂 第四标段:工程施工------输水管线2-2、6水厂、8水厂 第五标段:工程施工------输水管道2-3、10水厂 第六标段至第十二标段:PE管材、管件采购 第十三标段:机电设备安装 第十四标段:工程监理 3、本项目计划工期: 第一至五标段:2018年3月31日前管道主体工程完工,2018年6月30日前全部完工。 第六至十二标段:根据甲方要求分批供货,2018年3月15日前供货全部完成。 第十三标段:2018年6月30日前完成。 第十四标段:自委托人通知进场之日起至保修期满止(工程保修期为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后12个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第一至五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 *** (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2、第六至十二标段: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PE管材生产厂家,其所投产品具有省级及以上卫生部门颁发的有效《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所投产品(PE规格为DN315、DN355、DN400、DN500、DN560PE)需具有省级及以上检测机构2016年及以后出具的PE管材检验合格报告。投标人须在人员、设备、资金和供货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第十三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或水利水电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有完成安装及相关能力的单位。 4、第十四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监理 *** 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6、经检察院查询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9、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及满足工程进度要求,各投标人最多可报名两个标段,但一个投标人最多只能中标一个标段。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12 月 8 日至2017年 12 月 14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到南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5室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 第一至五标段投标人报名时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须持法人证明书、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上述原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套(装订成册)。 第六至十二标段投标人报名时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须持法人证明书、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PE管材检验合格报告及上述原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套(装订成册)。 第十三标段:投标人报名时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须持法人证明书、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上述原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套(装订成册)。 第十四标段:投标人报名时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须持法人证明书、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上述原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套(装订成册)。
每个标段均须单独提供报名资料,否则不予受理。 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人民币5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 上午 9:00(北京时间)。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南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宫市农田灌溉管理站 地址:南宫市东进街 联系人:石宏恩 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博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友谊南大街122号振头大厦15层 联系人:齐浩亮 联系电话:转908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