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乌珠穆沁旗教育科技局中小学信息化建设及幼儿园
玩教具采购(第1包)变更公告
北京明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东乌珠穆沁旗教育科技局委托,对“东乌珠穆沁旗教育科技局中小学信息化建设及幼儿园玩教具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于 *** 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锡林郭勒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了采购公告,现对采购公告及第1包采购文件做出如下变更:
(1)原采购公告“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中“4、第2包同时还须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安防工程设计施工维护能力 *** 及以上资质(区外企业须提供在自治区公安厅备案证书);投标人须在锡林郭勒盟境内设有售后服务机构的证明资料,如服务租赁合同或房产证等;”
变更为:“4、第2包同时还须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安防工程设计施工维护能力 *** 及以上资质(内蒙古自治区区外企业须提供在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备案证书);投标人须在锡林郭勒盟内设有售后服务机构的证明资料,如房屋租赁合同或房产证等;”
(2)原采购文件第1包“第六章评标原则和方法”“评分细则”“商务部分”“企业业绩”中“2014年11月至今每提供1项合同金额1000-2000万元(含)投标货物同类或相似项目业绩的有效证明的,得1分;合同金额2000万-3000万元(含)的得2分;3000万元以上的得4分。最多得8分。以采购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提供原件)”
变更为:2014年11月至今每提供1项合同金额1000-2000万元(含)投标货物同类或相似项目业绩的有效证明的,得1分;合同金额2000万-3000万元(含)的得2分;3000万元以上的得4分。最多得8分。以采购合同及中标通知书为准。(提供原件)
(3)原采购文件第1包“第六章 评标原则和方法”“评分细则”“商务部分”“认证体系及资质”中“投标人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的得1分,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的得2分。(提供原件)”
变更为:“投标人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的得2分。(提供原件)”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采 购 单 位 :东乌珠穆沁旗教育科技局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明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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