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乌珠穆沁旗教育科技局中小学信息化建设及幼儿园
玩教具采购(第2包)变更公告
北京明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东乌珠穆沁旗教育科技局委托,对“东乌珠穆沁旗教育科技局中小学信息化建设及幼儿园玩教具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于 *** 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锡林郭勒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了采购公告,现对采购公告及第2包采购文件做出如下变更:
(1)原采购公告“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中“4、第2包同时还须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安防工程设计施工维护能力 *** 及以上资质(区外企业须提供在自治区公安厅备案证书);投标人须在锡林郭勒盟境内设有售后服务机构的证明资料,如服务租赁合同或房产证等;”
变更为:“4、第2包同时还须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安防工程设计施工维护能力 *** 及以上资质(内蒙古自治区区外企业须提供在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备案证书);投标人须在锡林郭勒盟内设有售后服务机构的证明资料,如房屋租赁合同或房产证等;”
(2)原采购文件第2包“采购内容与要求”“三、项目要求”中“5.售后服务:要求投标方必须有售后服务承诺函及在锡林郭勒盟境内设有售后服务机构证明资料,如服务租赁合同或房产证等,评标时查验。”
变更为:“5.售后服务:要求投标方必须有售后服务承诺函及在锡林郭勒盟内设有售后服务机构证明资料,如房屋租赁合同或房产证等,评标时查验。”
(3)原采购文件第2包“第五章投标人资质证明及有关文件要求”“一、投标人及投标货物的资格性证明文件”中“2.投标人须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安防工程设计施工维护能力贰级及以上资质(区外企业须提供在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备案证书);3.投标人须在锡林郭勒盟境内设有售后服务机构的证明资料,如服务租赁合同或房产证等(原件备查);”
变更为:“2.投标人须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安防工程设计施工维护能力贰级及以上资质(内蒙古自治区区外企业须提供在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备案证书);3.投标人须在锡林郭勒盟内设有售后服务机构的证明资料,如房屋租赁合同或房产证等(原件备查);”
(4)原采购文件第2包“第六章评标原则和方法”“评分细则”“商务部分”“企业业绩”中“2014年11月至今每提供1项合同金额1000-2000万元(含)投标货物同类或相似项目业绩的有效证明的,得1分;合同金额2000万-3000万元(含)的得2分;3000万元以上的得4分。最多得8分。以采购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提供原件)”
变更为:2014年11月至今每提供1项合同金额1000-2000万元(含)投标货物同类或相似项目业绩的有效证明的,得1分;合同金额2000万-3000万元(含)的得2分;3000万元以上的得4分。最多得8分。以采购合同及中标通知书为准。(提供原件)
(5)原采购文件第2包“第六章 评标原则和方法”“评分细则”“商务部分”“认证体系及资质”中“投标人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的得1分,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的得2分。(提供原件)”
变更为:“投标人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的得2分。(提供原件)”
(6)原采购文件第2包“第六章 评标原则和方法”“评分细则”“商务部分”“认证体系及资质”中“投标人相关部门颁发的安防工程设计施工维护能力 *** 的得1.5分。(提供原件)”
变更为:“投标人相关部门颁发的安防工程设计施工维护能力 *** 及以上的得1.5分。(提供原件)”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采 购 单 位 :东乌珠穆沁旗教育科技局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明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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