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县石文大街改造工程(道路改造)项目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招标的工程项目情况:
1、建设单位:抚顺县石文镇人民政府;
2、工程名称:抚顺县石文大街改造工程(道路改造);
3、建设地点:抚顺县石文镇石文村;
4、工程投资:538.58万元;
5、资金来源:自筹;
6、质量要求:合格;
7、招标范围:翻建石文大街行车道;
8、工期:2018年1月20日至2018年9月30日;
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10、投标保证金:陆万元(人民币)。
二、投标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资质等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和公路养护二类 *** 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要求:公路专业注册 *** 及以上建造师。
三、投标报名:
凡有意向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7日至2017年12月13日下午16时前在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报名箱报名。报名投递材料:投标申请表、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规费证、开户许可证、建造师证(公路专业)、技术负责人职称证(道桥专业中级及以上)、三类人员安全考核证(A证、B证、C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和社保出具的机打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并加盖社保局公章,并提供以上人员真实有效的社保账户及密码。(以上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进行投标报名(注明所投工程名称、投标单位、招标代理公司、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邮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或报名不合格的单位将不予出售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按招标代理公司通知的时间、地点、持企业有效证件及相关人员、材料等相关要求,到招标人处进行原件复核,原件复核合格的投标人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请于2017年12月14日至2017年12月20日到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每份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3日10:00时,递交地点为: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会议室。
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于上述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会议室进行本工程的开标会。
招标人:抚顺县石文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李文超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人:辽宁友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抚顺市沈抚新城华茂街德商春天里9-1号
联系人:冯程程 联系电话:
2017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