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12192017124002
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津建交开发施工[2017]1201
1、 | 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 南港工业区2017年管道修复工程 已由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津开计投批[2017]81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南港工业区公用事业局 ,建设资金为 1000.0000 万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滨海经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 天津南港工业区公用事业局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 项目概况:局部更换污水管道144m,内衬修复仓盛街污水管道约2644m,修复污水检查井49座。 | 2.2 |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南港工业区创业一路、创业二路、海滨一道、仓盛街 | 2.3 |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一标段:局部更换污水管道144m,内衬修复仓盛街污水管道约2644m,修复污水检查井49座。本次招标包括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及保修等全部工作内容。具体详见建设单位所发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有的内容 | 2.4 | 计划工期要求: *** 至 *** | 2.5 |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3、 |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 , 资格: 1、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非本市的施工企业应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进津信息登记卡》;5、本项目应配备: (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3)安全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不限,且应具备具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或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安全项目经理级别不得低于副项目经理可由具备(B本)的副项目经理兼任;(4)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且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5)正、副、安全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均应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6)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施工招标文件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3.2 |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进津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卡》。 |
|
4、 | 投标报名方式 |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 4.1 | 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 4.2 | 不接受窗口报名。 | 4.3 |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
|
5、 | 资格预审方法5.1 | 本招标资格预审(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的投标申请人少于16家时, 招标人不再采用资格预审,招标人将以书面的方式通知所有的投标申请人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
|
6、 | 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6.1 | 本招标项目的资格预审公告发布时间: *** 至 *** 。 | 6.2 |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 16时00分。 |
|
7、 |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7.1 |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 *** 至 ***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8 时 30 分 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3 时 30 分 至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天津开发区洞庭二街16号六楼招标代理部(文件逾期不售) 获取文件。 | 7.2 | 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1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 7.3 | 文件不接受邮购。 |
|
招 标 人:天津南港工业区公用事业局(公章)法定代表人:蒋建明(印鉴)办公地址:天津市南港工业区创业路南港工业区投资服务中心邮政编码:300450联系人:何立坤电话: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滨海经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张玉梅(印鉴)办公地址:天津开发区洞庭二街16号六楼邮政编码:300457联系人:朱之成电话:传 真:
日期: ***
违法违规举报: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受理负责人:王光华电话:25208732传真:25208700电子邮箱:受理单位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9号A区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