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西滨海公路企沙至茅岭段工程地面附着物迁移1标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广西滨海公路企沙至茅岭段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桂发改交通【20151489号)文件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广西滨海公路企沙至茅岭段工程两阶段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的批复》(桂交行审【201685号)文批准,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防城港市港工基础设施建设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申请补助资金,不足部分由项目单位多渠道筹措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 竣工验收(或试运行)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 防城港市港口区和防城区境内。

建设规模:广西滨海公路企沙至茅岭段工程主线K线路线设计起点桩号为K0+400,终点桩号为K25+799.304,路线长26.199公里;L线路线设计起点桩号为LK0+000,终点桩号为K7+110,路线长7.110公里;全长33.309公里。其中迁改110kV线路4段,35kV线路4段,10kV线路78段,0.4kV线路56段,各种规格变压器10台,最终规模以实际为准。

合同估算价:1200万元。

要求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设计工期、采购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150天(日历天)。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 201712月至20184月)。

招标范围:进行项目建设范围内的设计(设计阶段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架空线路,组立锥形水泥杆安装;电杆基础;架设电塔;架设空绝缘导线;安装拉盘等设施,以上仅限于本工程招标所确定的造价范围内的项目设计,最终招标范围以行政主管部门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为准。)、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的总承包。

质量要求:①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规程和有关政策、法规规定的设计深度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②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标段划分:共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同时具备①电力行业(送电工程、变电工程)专业 *** 以上(含 *** )设计资质;②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 *** 以上(含 *** )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 *** 以上(含 *** )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 *** 建造师(机电专业)执业资格,中级及以上职称。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 *** 注册电气工程师或 *** 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中级及以上职称。

3.2.3项目经理: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 专业 *** 以上(含 ***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4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业绩要求:无 。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本项目接受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  施工 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的工程总承包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由 1 家设计单位和 1 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4.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4.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5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3.6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3.7 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4. 投标报名

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127 日至201712 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分至1200分,下午1430分至1730分(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 (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在防城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防城港市迎宾路红树林大厦东塔7707)进行现场报名。联系人:宁工,联系电话: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于201712 7日至201712 13日,每日上午0800分至1200分,下午1430173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由潜在投标人到防城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防城港市迎宾路红树林大厦东塔7707室)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不含技术资料)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5.3 技术资料押金   0   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81    4  8 30 分,地点为防城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防城港市迎宾路红树林大厦东塔6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施工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8.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和防城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fcg.gxggzy.cn)上发布。

  8.2本项目的有关通知均在发布公告的网站上公布,请投标人注意关注相关网站的通知,投标人未能及时关注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9. 交易服务单位

防城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10. 监督部门及电话

防城港市交通局,电话: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防城港市港工基础设施建设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址:防城港市港口区桃花湾越秀商务楼

    编: 538001

联 系 人:  陈工

    话: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天明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防城港市金花茶大道(大西南)工商局旁

    编:  538021

联 系 人:张 

    话: ***

 

  期:201712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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