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市政建设工程管理处建昌塔、嶲州阁亮化材料采购项目(含安装) |
采购项目编号 | 5134012017001023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 |
公告发布时间 | *** 16:10 |
采 购 人 |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市政建设工程管理处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成都晨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包个数 | 1 |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 一、竞标人资质要求: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有效的税务登记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三证合一供应商不提供)
3、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三证合一供应商不提供)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不是法定代表人现场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6、投标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7、提供投标人2017年1月以来连续三个月纳税、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
8、提供投标人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复印件;
9、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诚信情况承诺书原件;
10、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无犯罪行贿记录证明原件;
11、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要求:
(1)投标人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 *** 以上(含 *** )资质证书复印件;
备注:
1、以上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资格响应文件的复印件必须加盖竞标人鲜章。
2、新成立的单位暂无财务报表、纳税及社保的,须作出书面说明。正在办理纳税及社保的,应提供受理部门的证明。应开始纳税但无销售的或小规模纳税的,提供国税网上申报截图证明。应开始缴纳社保而未缴纳或不能证明缴纳的,竞标无效。
3、新成立企业不满足招标人年度要求的,竞标人只提供成立后相应年度的资料。
4、以上证明材料一项不符合要求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与第四章的规定要求对应,除投标人自愿以外,不能要求投标人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如果要求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有权不予提供,且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
7、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和投标人的组织机构性质确定,不得一概而论。 |
标书发售方式 | 现场发售,获取谈判文件时请自带U盘拷取电子文档。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请自带U盘拷贝。 |
标书发售起止时间 | *** 09:00到 *** 17:00 |
标书售价(元) | 500 |
标书发售地点 | 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航天北路90号(西南航空护林站内) |
投标截止时间 | *** 13:30 |
开标时间 | *** 13:30 |
投标地点 | 西昌市航天北路90号晨越建设项目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标室 |
开标地点 | 西昌市航天北路90号晨越建设项目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标室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高枧乡政府2楼,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1480号拉·德方斯大厦东楼九楼 ***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杨先生, *** |
预算金额(元) | 1871188 |
招标文件 | 附件 |
采购品目名称 | 其他灯具 |
行业划分 | |
招标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 | 根据政府工作安排建昌塔、嶲州阁风貌核心工程已经完工,现需对建昌塔、嶲州阁进行亮化安装,因此需采购一批亮化材料。(详见附件招标文件第六章) |
资格预审公告链接 | / |
备注 | / |
PPP项目标识 | 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