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建编号:1222305120160002
招标备案号:12162017124004
施工招标公告
津建交静海施工[2017]120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静海区模范中学新建项目 已由 天津市静海区行政审批局 静审投[2015]770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市静海区模范中学 ,建设资金为 15000.0000 万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平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天津市静海区模范中学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静海区模范中学新建项目,总建筑面积为24217.06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为456.06平方米)。其中包括:主教学楼区,地上4层,地下1层,最大单跨9.3米,基础深度-5米,高度21米,地上建筑面积21719.2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56.06平方米;门卫一、门卫二,地上1层,最大单跨3.35米,基础深度1.8米,高度4.75米,建筑面积69.8平方米;门卫三,地上1层,最大单跨3.35米,基础深度-1.8米,高度4.75米,建筑面积14.82平方米;门卫四,地上1层,最大单跨3.35米,基础深度-1.8米,高度4.75米,建筑面积14.82平方米;风雨操场,地上2层,最大单跨8.7米,基础深度-3米,高度16.25米,建筑面积1942.27平方米;室外工程及配套设施。
2.2 工程建设地点:静海新城春曦道西侧、静屿海住宅小区南侧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一标段:静海区模范中学新建项目,总建筑面积为24217.06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为456.06平方米)。招标范围为建设单位所发设计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所有内容
2.4 计划工期要求: *** 1日 至 *** 0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 , 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标段项目部配置包括:(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专业为建筑工程,可以兼任项目负责人;(2)副项目经理1名, 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专业为建筑工程,可以兼任施工管理负责人;(3)安全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本单位职工,专业不限,资格等级不低于副项目经理,可以由副项目经理兼任;(4)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具备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5)安全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施工管理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均应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6)项目部其他人员应符合建筑[2012]141号文件规定,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5、外地施工企业项目经理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及IC卡。6、外地施工企业必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进津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卡》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进津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卡》。
4、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不接受窗口报名。
4.3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 *** 至 *** (预备会待定)。
5.2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 16时00分
6、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15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
6.2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 *** ***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9 时 0 分 至 12 时 0 分,下午 14 时 0 分 至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静海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A区204 获取文件。
6.3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6.4文件不接受邮购。
招 标 人:天津市静海区模范中学(公章)法定代表人:元绍利(印鉴)办公地址:静海新城春曦道西侧、静屿海住宅小区南侧邮政编码:301600联系人:元绍利电话:68156089传  真:68156089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平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张悦(印鉴)办公地址:天津市河北区海河东路望海大厦1号楼4门301邮政编码:300143联系人:王亚军电话:83288266传  真:83288266
日期: ***
违法违规举报: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静海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受理负责人:侯建电话:28916403传真:28941105电子邮箱:tjjhxy123@yahoo.cn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静海区静海镇胜利大街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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