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
| 无锡地铁3号线工程(项目名称/工程名称)无锡地铁3号线工程钱桥停车场、新梅车辆段消防系统(火灾自动报警、水消防、防排烟)及防火封堵工程 标段施工招标 |
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无锡地铁3号线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国家发改委(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锡政市纪[2012]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招标人为 无锡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建设地点:无锡 2.2 工程规模: 无锡地铁3号线钱桥停车场、新梅车辆段工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FAS)、消防水系统、防排烟及防火封堵项目,包括系统的设计联络、设备制造、出厂检验、包装、供货、运输、保险、交货、进场验收、施工及安装、测试、试验、完工测试、系统调试与试验、综合联调、开通、预验收、竣工验收、设备性能确认、人员培训、备品备件和仪器仪表及工具的提供、质量保证期内的系统缺陷的纠正和维护等的整个过程。 2.3 计划工期: *** 2.4 合同估算价:2620.00万元 2.5 招标范围:无锡地铁3号线线新梅车辆段、钱桥停车场的室内消防水、防排烟、FAS、气灭、消火栓箱、室内防火封堵、室外消火栓的设计联络、供货、安装、调试、验收。 2.6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7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有关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目标达到合格。 2.8 其他:/ |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合同估算价、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以下资质:[消防设施工程(2015新标准) *** ],具备以下业绩 1)投标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5年独立完成1000万及以上轨道交通类似工程(施工内容包含FAS或[防排烟系统和消防水系统])的施工业绩,(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项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所载完工时间为准。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5年完成1000万及以上类似工程( FAS或风水电)的施工业绩(并在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项目总工职位),须提供合同文件及竣工验收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所载完工时间为准,项目经理业绩须为在本投标单位承担的工程业绩。 (类似项目描述),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以下条件: |
| 3.1.1 [机电安装工程注册建造师 *** ] |
| 3.1.2如果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xx专业xx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小型项目管理师资质,则必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本公司注册满3个月;如果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其他资质,则必须提供与申请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养老保险证明(内附近三个月交费清单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交费证明。近三个月为连续三个月交费且交费时间在招标公告发布当月的前三个月,例如:某工程在2011年5月份发布招标公告,则拟派项目经理需提供2011年2至4月份的养老保险交费证明)。 |
| 3.1.3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的要求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
| 3.1.3.1拟派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
| 3.1.3.2拟派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 ,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经理变更手续的。 |
| 3.1.3.3拟派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
|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不接受 |
| 3.3各申请人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但最多允许中标 1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4.资格预审方法 |
|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合格制/有限数量制)。 |
| 采用合格制的,凡符合本工程资格预审文件中资格审查办法中第2.1款和第2.2款规定审查标准的申请人均通过资格预审。 |
| 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当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个的,招标人按下述评价得分由高到低顺序选择9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
| 评价方法:/。 |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
|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于 *** 09时00分 至 *** 17时00分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
| 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 9:30,网址: http://xzfw.wuxi.gov.cn/ztzl/wxsggzyjyzx/jsgc/index.shtml。 |
| 6.2资格预审所需原件的递交时间为 *** 9:30,地点为无锡市观山路199号市民中心12号楼(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有形建筑市场/交易中心名称及地址)。 |
| 6.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
7.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7.1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招标文件开始发售的同时通知所有资格预审合格单位本工程招标文件购买与下载的截止时间,请各资格预审合格单位务必于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出售,售后不退。 |
| 7.2 本项目不办理招标文件的邮购。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交易中心、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
9.评标办法 |
| 本工程采用 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详见附件。 |
10.联系方式 |
| | | | | | | | | |
| 招 标 人: | 无锡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 |
| 地 址: | 无锡市清扬路228号地铁大厦 | 地 址: | 无锡市金太湖国际城950号1705 |
| 邮 编: | | 邮 编: | |
| 联 系 人: | 刘如峰 | 联 系 人: | 代工、赵工 |
| 电 话: | | 电 话: | |
| 传 真: | | 传 真: | |
| 电子邮件: | gdbjhb@wxmetro.net | 电子邮件: | daima@jcec.cn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