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212017040080 建筑工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朝阳市龙城区水泉沟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已经以朝阳市水务局《关于龙城区水泉沟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朝水计发【201769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经落实,招标人为朝阳市龙城区水利工程项目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辽宁百诚建设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按规定程序办理了招标备案,现对该项目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的工程项目情况

2.1工程名称:朝阳市龙城区水泉沟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2.2招标单位:朝阳市龙城区水利工程项目办公室;

2.3建设地点:朝阳市龙城区七道泉子镇水泉沟村;

2.4招标范围及工程规模:坝体加固、输水洞加固、溢洪道拆除重建、溢洪道下游新建交通桥一座等;

2.5资金来源:中央投资、地方配套;

2.6计划工期:2018110日至20181130日。

3投标人资质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 (含 *** )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施工能力;须有近五年2013年—2017年)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业绩二项(含二项)以上(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原件,2017年业绩可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工程合同及单位工程验收报告);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需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的 *** 以上(含 *** )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3年以上施工经验(以注册证书时间为准),水库除险加固工程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原件)且无在建项目;拟投入本工程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中级以上水利行业技术职称(中级职称以上,提供职称证评定表),安全员、施工员、质检员、资料员和材料员需经省部级水利系统培训并持证上岗;“全国水利信用信息平台”、“信用辽宁”列入失信黑名单和“省水利信用信息平台”公告禁止参与投标的市场主体且期限未满的及近三年内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具备有资格的信用评价中介机构出具的BBB以上等级信用报告;

3.2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工程采取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3.5招标过程中如发现投标单位有恶意围标、串标、作假、哄抬报价、恶意降价行为,将终止其投标,中标的将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且进行失信爆光。

3.6开标现场评标环节增设项目经理现场答辩;

3.7中标单位施工过程中涉及的征、占地等问题,自行协调,费用自理;

3.8中标单位在施工过程中要争创文明工地、安全生产标准化施工,费用自理。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1206日至20171210日,每日8:3016:30时(周末不休息),到朝阳市龙城区水利工程项目办公室接受审查,合格后持审查意见表到辽宁百诚建设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投标报名;

4.2审查及报名要求

企业法人的授权委托人本人需携带项目管理班子成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造价师)身份证及下列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 *** (含)建造师资格证、注册证书、三类人员生产考核证书(企业法人或者负责人A证、项目经理B证、专职安全员C证)、本工程拟投入技术负责人证书(中级职称以上,提供职称证评定表)、施工员证书、质检员证书、材料员证书、资料员证书、注册造价师证书(以上证书均需水利部门颁发,人员须本单位在职人员且具备本单位缴1年以上的养老保险证明及序列号或与投标单位签订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同时,以上人员信息通过“省水利信用信息平台”进行核对,若人员被锁定或查无信息的,则可认定该潜在投标人人员条件不满足承揽工程的能力,不具有投标资格。同时要求以上人员从报名开始直至项目竣工验收,不得更换,中标后自始至终坚守在现场进行管理,抽查发现不在现场,纳入不良行为记录);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资质证书可不携带原件,提供能识别二维码的复印件,复印件中的二维码不能识别,投标人自行负责)、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具备有资格的信用评价中介机构出具的BBB以上等级信用报告;

(3)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2014年至2016年,新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年至2016年的财务审计报告,且三年利润总和为无亏损)

(4) 2013年—2017年)完成的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业绩二项(含二项)以上。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和工程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为准,2017年业绩可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工程合同及单位工程验收报告);

(5)法人诚信证明原件、法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6)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须由企业法人亲笔签署);

(7)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

以上材料的真实性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如有材料经辨认存在虚假行为,一经查处,取消其投标资格或中标资格;

4.3招标文件出售时间:报名成功的投标人于20171206日至20171210日(周末不休息),每日8:3016:30时,地址:铁岭市银州区首山花园东门26#1#门市;

4.4招标文件售价500.00/本,售后不退,逾期不售;

4.5投标保证金:6万元(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为20171226900(北京时间),地点: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东体育馆东侧);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现场踏勘和招标预备会: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及投标预备会。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朝阳市龙城区水利工程项目办公室

 址:朝阳市黄河路五段1-6号八楼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

代理机构:辽宁百诚建设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铁岭市银州区首山花园东门26#1#门市

人:刘小姐

   话: ***                                 

2017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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