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枣强信访局群众工作中心增项工程已由有关部门批准,拟通过公开招标选定施工承包单位。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项目名称:枣强信访局群众工作中心增项工程

3、建设地点:枣强县
建筑规模:土建、安装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
项目总投资163.57万元; 建设工期:20日历天;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投标单位必须要通过登录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网站(http://hs.hebpr.cn/),选择“市场主体登陆”后进行报名。尚未完成市场主体网上注册的投标单位,请登录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网站(http://hs.hebpr.cn/),及时进行网上注册,注册信息填写完整后,按网站“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要求,持所需的各项材料到现场一次性完成注册登记、资料验审,地点:河北省衡水市人民西路1819号——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11房间。电话 *** ,外地投标单位可就近选择河北省内任意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资料验审。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下载相关招标文件、图纸、澄清或修改等资料。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匿名提出。潜在投标人如未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3)投标人请于2017年126日至2017年1212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将以下证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法定代表人到场的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不到场的出示法人委托书及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建筑工程专业 *** 及以上)、安全生产许可证、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在网上通过审查后将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送至衡水万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注:本次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不能有在建工程且在招标过程中不允许更换。
4)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1712261400分,地点为枣强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上发布。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600元,售后不退)。
 标人:枣强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人:先生  ;联系电话:0318-8220116

4、招标代理机构:衡水万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衡水市桃城区新华路278号
联系人:徐红诚; 联系电话 ***
日期:2017年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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