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乐山市儿童专科医院中央空调工程已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川发改社会[2014]25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乐山市儿童专科医院,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乐山市儿童专科医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发改社会[2014]259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或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PF20150821014)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兴诚信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乐山市中心城区青江新区。
2.2建设规模:地下一层、地上十二层,地下一层为部分设备用房,地上部分为医疗用房。
2.3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合法企业,并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合一)。
3.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
3.3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的设备制造商或代理商。
3.4川外企业需提供入川登记手续。
3.5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为制造商的,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设备制造许可证。
3.6制造商若委托代理商参加本项目投标时,一个制造商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7非生产厂商投标的应出具主要设备(空调主机及末端)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
3.8近三年以来具有1个及以上的供货和安装的类似项目业绩,合同金额300万以上(类似工程业绩应具有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3.9参加本次招标前三年内,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5日开始登陆四川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www.spprec.com)“系统登录入口”中“国家投资建设工程类项目系统登录入口”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
4.2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2月26日10时30分,地点为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33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乐山市儿童专科医院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学道街96号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兴诚信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毕昇路468号创世纪广场13层
联系人:韩女士
电话:
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