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编号:JTZB2017159

1、招标条件
农安县交警大队天网工程电力配套设施项目已由农安县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采购项目编号:[20171122]-0207)批准招标,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业主为农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招标代理机构为吉林省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农安县交警大队天网工程电力配套设施项目。
2.2 招标内容:设备采购及安装、运行、维护(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全部内容)
2.3 工期:签订合同后30天内全部安装调试完成
2.4 付款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2.5 项目总投资:84.1908万元
2.6 技术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标准,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
3.2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3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 资质或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 资质,及以上资质需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完成过类似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4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机电工程专业 *** 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电力承装(修、试) *** 以下资质企业不需要提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近三年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工程,拟参加本项目的相关人员应无在建工程。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 具有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包括公司、企业法人)在有效期内,如有不良记录或未提供证明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06日至2017年12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人民大街877710楼吉林省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项目经理的注册证;
(6)企业的法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证;
(7)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8)提供检察机关在投标期间有效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原件及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712281330分,地点为长春市人民大街卫星广场财富领域45A12室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东亚经贸新闻报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农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地址:农安县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贺
联系电话 *** 5
监督部门:农安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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