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发布日期: | *** | ||
项目名称: | 香港中路(燕儿岛路以东至崂山区界)、东海中路(珠海支路以东至崂山区界)等亮化提升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 ||
工程地点: | 市南区香港中路、东海中路镇(街办) | ||
资金来源: | 其他 | 出资比例: | 自有资金2600 *** 万元 |
招标工程类型: | 工程总承包-设计施工 | 工程类别: | Ⅰ类工程 |
本项目总投资额: | 13000万元 | 工程造价: | 9750万元 |
结构形式: | 其他 | 工程规模: | / |
计划文号: | 2017-37 *** -00003 | 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 | / |
建设项目一号通编号: | 2017-37 *** -00003 | 绿色通道编号: | / |
建设工程一体化平台工程编号: | 370202201712049902 | ||
建设单位: | 青岛市南投资有限公司 |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迟荣芳 |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 |
代建单位: | |||
代建单位联系人: |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 ||
招标单位: | 青岛市南投资有限公司 | ||
招标单位联系人: | 迟荣芳 |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 |
招标代理单位: | 山东万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 崔晓梅 |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 *** |
全市项目统一编码: | 2017-37 *** -00003 | 房地产产权人: | / |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 / | 招标代理资格: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概况:香港中路(燕儿岛路以东至崂山区界)、东海中路(珠海支路以东至崂山区界);香港中路(燕儿岛路以东至崂山区界)、东海中路(珠海支路以东至崂山区界)等亮化提升工程,为道路两侧建筑楼宇的灯光改造与提升,满足重大活动、节假日以及平时节电的各项要求,达到市整体亮化工程的要求。 2.招标内容: 2.1设计招标内容:包含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后续服务。 2.2施工招标内容: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程施工及缺陷责任期保修。 3.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 |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应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2.1设计资质: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照明工程设计专项 *** 资质; 2.2施工资质: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 *** 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1.项目设计负责人为投标人正式人员,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2.项目施工负责人为投标人正式人员,具有机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 *** 国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标段要求: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 |
六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 |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有限数量制,当合格投标人超过13家时,评标委员会将对合格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打分,按得分高低选取前13家(第13家得分相同时均应选取)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 |
七 、评标办法 | |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定法”确定预中标候选人。 | |
八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 |
1.投标人参加投标无须具备同类工程经验。 2.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参加资格预审会或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申请人在资格审查时不合格。 3.同类工程界定:城市景观亮化项目(不含单独道路照明或室内照明项目)。 | |
九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本页面招标文件下载栏中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无须报名。 | |
十 、其他 | |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投诉举报电话 *** 4、传真 *** 4、邮箱 *** 4@qingdao.gov.cn、通信地址:青岛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青岛市香港中路17号。 3.网上技术支持电话 *** 5 4.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