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情况:

招  标 事 项 核 准 编 号:

所     属      区     域:

大连市

招  标  公    告  代  码:

04112017020257

项      目    名      称:

大连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中水排放管线工程

建      设    单      位:

庄河市公路管理段

代      理    机      构:

大连富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      布    日      期:

***

公  告  截    止  日  期:

***

公告内容

招标公告

 

1、本招标项目大连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中水排放管线工程已由庄河市交通局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庄河市公路管理段,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本项目共划分为两个标段,一标段:位于大郑新城起步区污水处理厂至东岭,二标段:位于东岭至张屯污水处理厂。
3、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公路工程:全长约1.7公里(公路技术等级为一、 *** 公路,改造内容包括:路基、路面、安保、防护及相关附属工程等),市政工程:约6.5公里(管线、土石方、绿化、泵站、生态保水池、硬铺装及相关附属工程等),投资额约4000万元;二标段:公路工程:全长约1.7公里(公路技术等级为一、 *** 公路,改造内容包括:路基、路面、安保、防护及相关附属工程等),市政工程:约10公里(管线、土石方、绿化、泵站、生态保水池、硬铺装及相关附属工程等),投资额约4000万元。公路工程、市政工程及配套附属工程施工,具体内容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计划工期:开工时间 *** 至 *** 0日竣工,
共270日历日。本项目投资额约为8000万元人民币。
4、每标段投标保证金: 80万元人民币。
5、投标人资格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公路工程(2015年新标准) *** (含)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2015新标段) *** (含)及以上资质的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近三年( *** 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3项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注:类似工程业绩指:2项公路工程施工业绩和1项市政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规模或造价不低于本工程的50%;其中六化项目、农业开发项目、移民工程项目等工程不能做为本工程施工业绩)。
2) 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注册建造师资质(临时执业注册建造师证不予认可),相关专业工程师(含)及以上技术职称,无在建项目,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应具有与投标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经社保机构盖章(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的报名当月前半年以上(含半年)社会养老保险证明。近三年( *** 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1项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注:类似工程业绩指:公路工程或市政工程,规模或造价不低于本工程的50%;其中六化项目、农业开发项目、移民工程项目等工程不能做为本工程施工业绩)。
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5)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6)本工程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在大连市境内的自有沥青拌合站(沥青拌合站须经省级公路交通主管部门认定合格,并获得经省级公路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书);不具备上述规定的自有沥青拌合站的投标人,允许和大连市境内沥青拌合站签订合作协议,且该沥青拌合站也须经省级公路交通主管部门认定合格,并获得经省级公路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书,上述开标时需提供原件,否则不予认可。
注:大连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中水排放管线工程,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两个标段,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兼投,但不允许兼中。
6、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至 ***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大连富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辽宁省庄河市城关街道延安路南段566号 五楼)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近三年企业和项目经理业绩证明原件(须提供施工合同及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信息网站或招投标监管部门网站可查询到的中标结果公示页和中标通知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项目经理证件(须提供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原件、职称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考核证、劳动合同和经社保机构盖章的报名当月前半年及以上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委托代理人证件(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一年及以上的劳动合同原件和经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原件),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并装订成册,报名通过后并购买招标文件。
2)每标段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费人民币1000元整,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14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13:30 时至 14:00 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五楼开标室(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为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9、中标人数量:择优确定1家中标人。
10、发布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及中标人公示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lntb.gov.cn)及大连市招标投标监管网(www.dlztb.gov.cn)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庄河市公路管理段       
地    址:庄河市兴达街道       
邮政编码:116400                                
联 系 人:李世闯                             
电    话 *** 0    
                  
招标代理机构:大连富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庄河市城关街道延安路南段566号
邮政编码:116400
联 系 人:赵雯雯、贺天龙          
电    话 ***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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