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海绵城市试点区建设工程—第5、第6排水分区海绵化改建项目(二次)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E630100007601851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宁市海绵城市试点区建设工程—第5、第6排水分区海绵化改建项目(二次)已由西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宁发改投资(2017)663、664号文件(文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西宁海湖开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现委托西宁城宏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代理本项目招标事宜。资金来源国有。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类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青海省西宁 州(市) 海湖新区 县(或区)境内

    (2)招标内容:本工程位于西宁市海湖新区,西宁市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区第 5 排水分区包括 11项分项工程(其中改造类项目6项),主要建设内容涵盖建筑与小区、公园与绿地海绵化改造。西宁市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区第 6 排水分区包括11项分项工程(其中改造类项目8项),主要建设内容涵盖建筑与小区海绵化改造。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18514001001

标段名称:西宁市海绵城市试点区建设工程—第5、第6排水分区海绵化改建项目(二次)

发包内容:本工程位于西宁市海湖新区,西宁市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区第 5 排水分区包括 11项分项工程(其中改造类项目6项),主要建设内容涵盖建筑与小区、公园与绿地海绵化改造。西宁市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区第 6 排水分区包括11项分项工程(其中改造类项目8项),主要建设内容涵盖建筑与小区海绵化改造

计划工期:合同约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_/_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_/_。参加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投标的申请人必须具备:设计单位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省内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设计 *** 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 *** 资质,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资格为市政专业或园林专业或风景园林专业高级工程师;施工单位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省内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 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未承担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注:本次招标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需要提交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凡有意参加投标的申请人请于 *** 至 *** ,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6:30(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到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宁市海西路25-107号,海湖桥北湟水花园西门对面金座地产维尼谷)报名。报名联系人:陈育红 联系电话 ***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1个标段进行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至 *** ,每日上午8:30到12:0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30到16:30,在西宁城宏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二十一世纪大厦四楼),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 09时00分,地点为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及开标时间为 *** 9:00时,地点为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宁市海西路25-107号,海湖桥北湟水花园西门对面金座地产维尼谷)。。

5.2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下列媒介同时发布:

    ■ 青海省招标投标网(qhzbtb.qhwszwdt.gov.cn)

    ■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

    ■ 青海经济信息网

    ■ 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西宁海湖开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西宁城宏建设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西宁市海湖新区

联系地址:西宁市五四大街13号二十一世纪大厦四楼

联  系  人:马海平

联  系  人:夏莹雪

联系电话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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