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津荣乌高速公路辛口互通立交工程已由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以《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荣乌高速公路辛口互通立交工程初步设计的审查意见》津交发[2016]353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文件已由 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 以 《天津市公路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批准书》(GL2016020)批准,项目业主为天津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20%、银行贷款80%,招标人为天津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绿化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荣乌高速公路与新104国道相交处,为荣乌高速上增设一处快速出入口,本立交设置5条匝道,设置匝道收费站一处,A匝道上跨荣乌高速公路主线,为单喇叭互通式立交。主线设计范围:K759+150.982~K760+199.916,主线全长1048.934m,本项目由5条匝道组成,设计车速120公里/小时,桥梁设计荷载为公路—I级,道路荷载标准为BZZ—100KN标准轴载,总长3.7公里。技术等级为高速公路。

2.2本次招标范围为:

本项目共设1个标段,荣乌高速公路辛口互通立交工程绿化工程(4标段)施工招标。

第4标段:本工程主要包括包括辛口立交互通区绿化与辛口立交收费站绿化两部分,总面积37919平方米。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计划施工工期: *** ~ *** 0日,共计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经营范围中包含园林或绿化或园林绿化内容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近五年具有以下施工业绩之一:1、独立完成一项单标段总面积不小于3.7万平方米公路工程(含绿化)施工业绩2、独立完成一项单标段总面积不小于3.7万平方米市政工程(含绿化)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依据《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件,投标人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备选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备选项目总工)进行行贿犯罪查询,经查询均应无行贿犯罪纪录,否则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3.5投标人本标段提交20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至 *** 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企业基础信息或营业执照信息网页截图、单位介绍信、购买人本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公章)前往天津城投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奥城商业广场A3写字楼三层)购买招标文件。上述所有证件均应为有效证件,无论任何原因正在办理中的证件或证明均不作为有效证件。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 ***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组织;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组织。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 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三楼第三会议室(天津市河东区卫国道79号、红星路与卫国道交口顺驰立交桥旁)。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官网》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招标文件关键内容

另见附件,最终以发售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天津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天津城投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市华苑产业区梓苑路5号

地       址:

南开区宾水西道奥城商业广场A3写字楼三层

邮 编:

300384

邮       编:

300381

电 话:

23219271

电       话:

23950996-621, ***

传 真:

23219271

传       真:

23951131

联系人:

逯海迪

联  系  人:

曲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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