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综合实验区传媒中心办公用房及电视台高清改造装修项目 ***
招标编号:FJTC-1721106
开标时间: ***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业主名称:平潭综合实验区传媒中心
所属地区: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潭综合实验区传媒中心办公用房及电视台高清改造装修项目已由//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平潭综合实验区传媒中心,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招标人为平潭综合实验区传媒中心,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组团

2.2.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为装修改造工程,装修范围地上1-8层,装修面积为11551.661㎡:其中1层为展示用房约440㎡;2-3层为广播电视工艺用房约3375㎡,包括主要声学功能用房部分有演播室(约380㎡)、直播间、备播间、录制间、配音间、口播间、录音棚、声闸和新闻发布室,以及主要专业机房部分有演播室集群机房、UPS机房、非编机房、播出中心机房、广播机房及剪辑工作站机房;和4-8层传媒中心办公用房约7635㎡。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22307151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次招标范围为平潭综合实验区传媒中心办公用房及电视台高清改造装修工程。内容包括装修装饰方案深化设计及施工,水电安装等。本项目只设一个合同标段;具体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本项目的智能化工程由发包人另行发包;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22307151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105 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无 

2.7.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一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或具备有效期内不低于 *** 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资质)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园林绿化工程按其有关规定)

其中项目负责人若为 *** 临时建造师(依据闽建筑函[2014]6号文规定)还需满足以下要求:

(1)已按规定在 *** 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 *** 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

(2)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 *** 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3.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应用、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房屋建筑  (房屋建筑、市政工程)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求: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3.8.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10.根据闽建办筑[2016]8号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信息通过监管平台依法登入“福建省建筑业管理信息系统”、“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登记系统”进行查询,无法查询到,或查询的信息不完整的或与证书原件不符的,否决其投标。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此项信息电脑页的彩色扫描件。

3.11台湾企业

3.11.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1.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应为取得有效的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核发的《台湾建筑业企业入岚备案手册》的资格的台湾营造企业,且其核定承揽工程范围包含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或建筑装饰装修设计与施工。

3.11.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工地主任执业证,需提供《台湾建造业企业入岚备案手册》人员信息登载手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  采用  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 关于工程项目招投标实行电子化运行的通知(岚综实审批〔2017〕49号) (招标项目所在地关于电子招投标的规定)。

4.2.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12  5  8  00 分至 2017  12  11  17  00分通过 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统一平台(Www.Ptggzy.Gov.Cn)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址)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广联达电子投标编制工具(V1.0.9)(电子招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名称)打开。投标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后,应检查电子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电子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4.3.招标图纸每份售价 0 元,售后不退。采用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的,投标人如需购买图纸,应在 2017 12  12 日前按售价预定,招标人在 2017  12  18 日交付图纸。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综合评估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 10时00分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440000 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提交;②按闽建筑[2014]33号文件规定缴存“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龙头企业,可采用年度保证金;③台湾企业以现金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提交;或④按闽建筑[2015]29号文的规定提交银行保函。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统一平台(www.ptggzy.gov.cn)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平潭综合实验区传媒中心 

办公地址:福建平潭和平路(小湖庄);邮编: / 

电子邮件:  / 

联系电话:  *** 3 ;传真: / 

联系人: 洪键飞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631 ,邮编: 350002 

电子邮件: 87554218@sina.com 

电话:  *** 8 ;传真: / 

联系人: 林腾、李卉、林游、毛祚照、阳晓玫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 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7#楼附楼行政服务中心4层  

 

监管部门:  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 

地点:  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七楼

电话: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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