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城县盱江省级湿地公园陈列馆湿地公园展厅装饰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赣建城招字[2017]11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城县盱江省级湿地公园陈列馆湿地公园展厅装饰工程已由南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城府办纪字【201773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城县林业局,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南城县盱江省级湿地公园陈列馆湿地公园展厅装饰工程位于南城县武冈山湿地公园内。本项目总投资约为160万元。

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优化及相关后续服务,和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产品采购及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要求独立投标人或投标人联合体同时具备)

3.1资质要求:7

①设计单位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 *** 及以上资质

②施工单位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且须具有建筑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投标人若为施工单位须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②投标人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有 ***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投标时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建造师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业绩同时具备以下要求:

/

3.4财务要求: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以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事务所审计的2016年度的财务报告为准)。

3.5信誉要求:

投标人及拟任项目负责人(含设计、施工)有不良记录在处罚期内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3.6其它要求:

投标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须递交投标保证金凭证(以南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到账凭证为准)。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无特别说明,本招标中投标人均指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本次招标只接受以施工单位为牵头人的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两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于 2017   12 4日 至 2017  1225 日,在南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cztb.com/)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 12259:30时整,地点为南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南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和江南都市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人:南城县林业局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爱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址:抚州市南城县建昌大道        址:抚州市迎宾大道中级人民法院宿舍华苑新区23单元1405

人:章先生                     人:先生                

    话: ***                 联系电话: ***

 

 

招投标监管机构签收:

 

经收人: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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