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项目采购X[20171101]-3437号 一.招标条件 吉林省审计厅消防设施施工项目采购已由吉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招标,项目业主为吉林省审计厅,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按采购计划要求对本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吉林省审计厅院内; 2.2 工程规模:祥见招标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3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内全部内容; 2.4 采购内容: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5 采购预算:23.8424万元; 2.6 工期要求:2017年12月22日-2017年12月31日;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8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 3.2 投标人须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2014、2015、2016)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项目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专业 *** 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质证书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近三年(2014、2015、2016)内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工程; 3.4 近三年(2014、2015、2016)财务状况良好; 3.5 投标人须提供近六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原件相关材料; 3.6 参加本项目人员必须无在建工程;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9 其他要求:外阜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1号文件)。 四.谈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5日至2017年12月7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 13:00~16:00时(公休、节假日除外),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2014-2016年经审计的无亏损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16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近六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证明、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企业法人A证、项目经理B证和安全员C证)、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项目建设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市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信息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被授权人,被查询企业及人员不应有任何违法犯罪记录,查询期限截止时间在本项目公告期内)、近三年(2014、2015、2016)企业业绩1项(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近三年(2014、2015、2016)项目经理业绩1项(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注:需体现本项目经理姓名)、外阜企业入吉备案公示截图(以上证件为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在吉林省政务大厅4楼报名及购买谈判文件。 注:报名时需企业被授权人、法人代表及拟派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本人持真实有效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报名,否则报名不予受理; 4.2 谈判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 投标申请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人民币0.46万元; 4.4 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2月15日15时00分。地点为吉林省政务大厅4楼。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吉林省审计厅 地址:长春市亚泰大街6399号 联系人:徐女士 陈先生 电 话: *** 、 ***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兴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解放大路998号 联系人:伍凤丹 电 话:、 *** 2017年12月5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