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医院信息化升级改造项目(一期)硬件设备采购公开招标采购项目(第一次)招标公告

根据武汉市东西湖区财政局 J17092525-2459号函的要求,武汉市东西湖区政府采购中心就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医院信息化升级改造项目(一期)硬件设备采购公开招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 项目编号:DXHZC-2017-078A(2459)

二、 项目名称: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医院信息化升级改造项目(一期)硬件设备采购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三、 招标内容:硬件设备采购或详见招标文件《采购清单》

四、 采购预算:人民币127万元整,最高限价:无。

五、 资金来源:东西湖区级财政性资金

六、 政府集中采购项目:是

七、 项目内容及需求:

1.本次公开招标共分1个项目包,具体需求如下。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内容。

(1) 项目包编号:1      

(2) 项目包名称:区人民医院信息化升级改造项目(一期)硬件设备

(3) 类别:货物

(4) 用途:信息化升级

(5) 数量:1批

(6) 主要技术要求:详见技术参数

(7) 采购预算:127万元  

(8)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

(9) 质保期:3年(其中电脑主机、台式电脑、服务器、瘦客户机3年原厂质保,其他产品1年原厂质保)

2.供应商参加投标的报价超过该包采购预算金额的,该包投标无效。

八、供应商资格要求

1. 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

3. 投标人必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

4. 投标人在本地设有完善的实施与服务体系,能提供本项目长期、稳定的本地化技术支持服务。

5. 投标人须进行现场踏勘,并提供采购人出具的踏勘证明;

6.投标人须提供由人民检察院出具关于查询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函(二个月内有效);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执行过程中不允许转包、分包。

九、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十、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2017年__11_月_21__日起至2017年__11_月__28_日(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30时~12时、下午14:00 时~17: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武汉市东西湖区二雅路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政府采购中心

(三)获取方式: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资格证明材料领取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3.其它资料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企业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副本、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网上下载报名表。

4.以上资料还应提供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以及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

十一、 资格审查所需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人民检察院出具关于查询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函、网页截图(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录)、网上下载文件领取表。

2、需要提供的特定资料: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 *** 及以上资质证书、本地设有完善的实施与服务体系,能提供本项目长期、稳定的本地化技术支持服务的证明资料、采购人出具的踏勘证明。

3、以上资料还应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以及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

4、获取招标文件时不需提供资格审查资料。

5、资格审查活动于开标结束后进行,参与供应商必须出具资格审查资料。

6、资格审查的其它相关规定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十二、现场勘查时间及要求

(一)地点: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医院

(二)时间:2017年__11月_29_日_10__:_00__(北京时间)

注:踏勘为统一勘察,本项目报名供应商须在当天指定时间内进行踏勘,未参加本项目统一现场踏勘供应商将不具备本项目资格审查资格。

十三、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一)送达地点:武汉市东西湖区政府采购中心_1__号开标室

(二)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__12_月_14__日_9__:__30_(北京时间),逾时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十四、开标地点及时间

(一)地点:武汉市东西湖区政府采购中心__1_号开标室。

(二)时间:2017年_12__月__14_日_9__:___30(北京时间)

届时敬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十五、公告期限

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共__22_天。

十六、质疑: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届满之日(或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武汉市东西湖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书面质疑函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依据、证据材料。

 

十七、联系事项

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    称: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医院

联 系 人:刘自强          

电    话 ***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名    称:武汉市东西湖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武汉市东西湖区二雅路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联 系 人:  李金生  余思婷           

电    话: (027)83256481

传    真: (027)83891785  

十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电话

电    话:  (027)83210041             

十九、信息发布媒体

(一)湖北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hubei.gov.cn )

 

 

 

武汉市东西湖区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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