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HSSZ2017-15
本招标项目 珲春市春化镇珲春河五道沟村上段防洪工程已由 珲春市水利局以 珲水发【2017】127号文件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市本级财政资金,项目法人及招标人为 珲春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 吉林省铭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本工程位于珲春市春化镇五道沟村;建设内容为新建护岸200米。
招标范围:建筑工程、临时工程
计划工期: *** 至 *** 0日
质量标准:符合水利水电工程规程规范相关标准及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合格标准
(1)独立法人资格;(2)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3)良好业绩:近5年有类似工程业绩;(4)良好的财务状况及商业信誉;(5)信用档案已在吉林省水利厅备案(以《吉林省水利厅网站》(http://www.jlssljsxx.com)公示为准),信用等级(依据《吉林省水利工程建设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实施意见》)达到D级以上等级的,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能力。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12 月 15日至 2017 年 12 月 2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时30 分至下午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受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水利水电工程专业 *** )、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结果告知函到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新安路889号)报名登记,再到吉林省铭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持投标人报名表、单位介绍信、及上述证明材料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成本费为 1000 元(1份)。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18年01月03日上午09时30分,地点为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新安路889号)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珲春示范区网(原珲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和《延边日报》 发布。
联系人:王文荣 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铭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 12 月 05 日